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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网络侵权人姓名?网络平台应当告知

2021年10月13日07:49 |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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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网络平台应当告知

  成都的蒋先生只是在网络平台发布了一条二手汽车信息,却遭到不知名网友无缘无故谩骂,更让人生气的是蒋先生想找对方理论,却遇到了难题:平台不愿意提供对方真实信息,无法维权。近年来,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侮辱诽谤言论而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日益增多,你是否也和蒋先生遇到过同样的问题?

  本周为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记者专门邀请了成都互联网法庭法官,来听听他们的解决之道。

  “真是太气人了嘛!我正常地发布一条自用车出售信息,每一句话都是规规矩矩的。咋就遭到攻击了呢?这口气我咽不下去,一定要讨回公道。但现在的问题是我不知道对方的真实信息,无法去法院起诉他,网络平台也不愿意告诉我。”第一次遭遇到网友的恶意诽谤,被咒骂的蒋先生一说起这个事情就感到心里不痛快。

  由于网络平台只是删除了相关帖子而拒绝披露对方的信息,无奈之下,蒋先生只能将网络平台诉至法院。成都互联网法院法官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为了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责令网络平台向法院提供侵权人相关信息。网络平台随后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告知了蒋先生关于侵权人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信息。

  “这下好了,他想骂我,必须要有真凭实据,凭空谩骂侮辱,我是不吃这个亏的,他一定要付出代价。”蒋先生表示他将立刻进行维权。

  成都互联网法庭法官表示: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请求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责令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处罚等措施。(成都日报记者 晨迪)

(责编:章华维、罗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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