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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创新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模式

2021年07月10日08:28 |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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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成都创新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模式

  尾气检测

  挖掘机、起重机、装载机等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它们体积大,污染排放也不小。大多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柴油作为燃料,排放以氮氧化物和颗粒物为主,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等大气污染的元凶。据专家研究测算,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污量相当于50—80辆一般机动车的排污量总和。

  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面对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已刻不容缓。

  今年以来,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成都先后印发《成都市2021年移动源污染专项整治方案》《成都市2021年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专项行动方案》《成都市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等,大力推进移动源污染攻坚。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通过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促进机械结构更新。目前,国Ⅰ及以下机械占比已由2018年的13%下降至6.5%。”

  加大监督抽检力度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提标”

  近日,成华区东虹路社区的某工地上,来自市生态环境局的工作人员,正忙碌着对现场的挖掘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进入盛夏,臭氧污染防控成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主攻方向。这些大型机械排放的尾气中含有臭氧生成的前提物——氮氧化物,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其的监管。”

  记者了解到,在针对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抽检工作中,截至今年6月27日,全市共检查工地及企业2020家,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4587台,检测机械3198台,发现问题机械173台(其中检测不合格138台),立案35件,处罚26件,处罚金额14.72万元。“为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严厉打击移动源领域的违法行为,我们印发了《成都市2021年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专项行动方案》,通过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肃查处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汽车维修领域的违法行为,有效减少移动源排放污染,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与此同时,成都也通过改变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来倒逼机械结构升级。

  今年5月,成都印发《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提标”,即原市级划定的高排放禁止区范围不变,禁止使用机械标准由“国Ⅰ及以下”提高至“国Ⅱ及以下”,不涉及各区(市)县自行划定的高排放禁止区(重合区域除外)。也就是说,此前是禁止国Ⅰ机械使用,现在是国Ⅰ国Ⅱ均禁止,只有国Ⅲ排放标准机械可以使用。本次市级调整后,各区(市)县2021年底前要同步完成调整。

  率先开展创新尝试

  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模式全国推广

  其实,早在4年前,成都便率先在全国开展创新尝试,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开杠”了—— 从2017年9月30日发布《成都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到2018年6月1日《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备案登记和标志管理》工作的正式启动,全市实现了3.1万余台工程机械申请备案,实效显著。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底,全市已累计登记备案非道路移动机械7.15万台。

  “成都市的这套监管模式和备案程序获得生态环境部和国家机动车中心的高度赞赏,并积极向全国其他城市推介。”上述负责人表示,这一创新之举不仅为我国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提出了新思路,也为有效改善空气质量,提升民众生活幸福指数开辟了新路径,向切实有效打赢蓝天保卫战迈出了新步伐。

  为进一步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成都在2018年1月2日发布了《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也成为全国最早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城市之一。

  通过划定高排放禁止区以及配合市级多部门协同现场检查、专项督察、违规处罚等多项管控手段,对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实现了有效监管,规范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范围,促进了老旧机械的淘汰,取得了积极成效。

  “接下来,我们将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调整后的监督检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作业须提供三个月内的合格检测报告和登记备案动态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尾气排放超标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该负责人说。

  (成都日报记者 缪梦羽)

(责编:罗昱、章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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