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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成果轉化送上“第一桶金” 成都擬開展“先投后股”

首期設“先投”資金2億元 單個項目最高支持500萬元

2025年07月11日08:38 |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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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給成果轉化送上“第一桶金” 成都擬開展“先投后股”

  啥是“先投后股”?

  “財政資金先投+市場基金接續”

  的撥投結合支持模式

  支持力度如何?

  2025年到2027年

  首期設立財政“先投”資金2億元

  國有投資平台配套組建

  相應的專項接續基金

  累計支持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不低於100項

  單個項目平均支持資金200萬元

  最高可達500萬元

  具體如何操作?

  “先投”階段

  “先投后股”財政科技支持資金

  以科技項目形式投入企業

  支持周期最長5年

  並約定后續轉股條件

  “后股”階段

  專項接續基金以股權投資形式

  承接“先投”階段成功轉化的項目股權

  再給予最長10年的接力扶持

  專項接續基金完成投資后

  由企業按原值返還

  “先投”階段獲得的項目支持資金

  實現“先投后股”財政科技支持資金的

  長效循環運行

  社會資本對於早期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不敢投”“不願投”?7月10日,成都市科技局官網對外公布《成都市開展財政科技資金“先投后股”支持科技成果轉化的試點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及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創新財政科技資金使用方式,引導多元社會資本共同投入,滿足成果轉化“最先一公裡”的“第一桶金”需求,促進更多科技成果在蓉轉化。

  《方案》提出,建立“財政資金先投+市場基金接續”的撥投結合支持模式,以市場邏輯找項目、評項目、扶項目,培育“明日之星”“未來之星”“鎮園之寶”。2025年起到2027年,首期設立財政“先投”資金2億元,國有投資平台配套組建相應的專項接續基金,累計支持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不低於100項。單個項目平均支持200萬元,最高可達500萬元。

  帶動社會資本“敢投”“願投”

  創新財政資金支持科技創新模式

  對於早期科技成果項目,找到能夠促成轉化的資金“活水”可謂是難上加難。如何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既能給高質量成果轉化項目送上“第一桶金”,還能帶動社會資本“敢投資”“願投資”?開展財政科技資金“先投后股”支持科技成果轉化,或成為“解題思路”。

  “簡單來說,我們擬開展這項試點工作,主要是解決早期科技成果持有人‘無錢’轉化、市場化資金‘不敢投’所面臨的‘市場失靈’問題。”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值得注意的是,成都擬在全市層面開展的“先投后股”試點工作,其實早有跡象可尋。2024年,溫江區科學技術局在全省率先探索財政科技資金“先投后股”改革試點,並與市科技局、農業銀行、成都銀行共建了2000萬元風險資金池,帶動銀行金融機構投入2.5億元資金用於“科創貸”業務,助力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今年6月,四川天府新區出台《四川天府新區直管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項目“先撥后股”先行先試實施辦法(試行)》,提出設立總規模1億元的專項資金池,突破傳統管理模式,將科技計劃項目與股權投資有機融合,引導社會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

  其實不隻有成都,從全國層面來看,上海、西安、重慶等許多城市都已率先開展了財政科技資金“先投后股”的探索。根據財政部最新數據,今年1月—4月,全國科學技術支出2953億元,同比增長3.9%。由此可見,創新財政資金支持科技創新模式,已然成為國內眾多城市精准破解科技創新技術攻關與成果轉化“最初一公裡”,激活科創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打法”。

  單個項目最高支持500萬元

  到2027年累計支持項目不低於100項

  根據《方案》,2025年到2027年,首期設立財政“先投”資金2億元,國有投資平台配套組建相應的專項接續基金,累計支持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不低於100項。

  哪些項目為重點支持對象?《方案》明確,重點支持“9+9+10”現代化產業體系布局領域,已走下實驗室、尚未走向生產線階段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聚焦優秀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我們希望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探索‘無償劃撥’向‘有償支持’轉變。同時,建立‘財政資金先投+市場基金接續’的撥投結合支持模式,探索傳統‘企業申報評審”與“市場發現遴選’結合,以市場邏輯找項目、評項目、扶項目,大力培育‘明日之星’‘未來之星’‘鎮園之寶’。”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解釋道。

  具體操作而言,在“先投”階段,由市級相關部門發起設立“先投后股”財政科技支持資金,以科技項目形式投入企業,單個項目平均支持資金200萬元,最高可達500萬元。支持周期最長5年,並約定后續轉股條件﹔到“后股”階段,由國有投資平台牽頭設立專項接續基金,以股權投資形式承接“先投”階段成功轉化的項目股權,再給予最長10年的接力扶持﹔待專項接續基金完成投資后,由企業按原值返還“先投”階段獲得的項目支持資金,實現“先投后股”財政科技支持資金的長效循環運行。

  此外,還進一步設置了讓利機制,在專項接續基金對項目承擔企業轉股之日起3年內,允許企業實控人及團隊回購專項接續基金持有的50%股權。(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黃雪鬆)

(責編:李強強、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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