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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人接受監察調查 3人被“雙開”

2023年04月27日13:24 |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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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成都4月27日電 (袁菡苓)日前,四川4地紀委監委發布消息:1人接受監察調查,3人被“雙開”。

如下:

成都市簡陽市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和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李強普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簡陽市委批准,簡陽市紀委監委對簡陽市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和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李強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強普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長期借用私營企業主車輛歸個人使用,與管理和服務對象打麻將輸贏財物﹔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將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實施與驗收、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李強普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簡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簡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強普開除黨籍處分﹔由簡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簡陽市第十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自貢市榮縣社會保險事務中心風控稽核股股長、三級主任科員李中立 接受監察調查

自貢市榮縣社會保險事務中心風控稽核股股長、三級主任科員李中立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接受監察調查。

李中立簡歷 

李中立,男,漢族,1964年7月生,四川榮縣人,在職大專學歷。1984年12月參加工作。

1984年12月至1994年12月,先后在榮縣退休職工社會保險公司、榮縣社會保險事業局工作﹔

1994年12月至1997年8月,任榮縣社會保險事業局財會股股長﹔

1997年8月至2003年11月,在榮縣社會保險事業局工作﹔

2003年11月至2012年5月,任榮縣社會保險事業局退管股股長﹔

2012年5月至2012年6月,任榮縣社會保險事業局退管股股長、副主任科員﹔

2012年6月至2018年1月,任榮縣社會保險事業局信息股股長、副主任科員﹔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任榮縣社會保險事業局審計稽核股股長、副主任科員﹔

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任榮縣社會保險事業局審計稽核股股長、四級主任科員﹔

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任榮縣社會保險事務中心四級主任科員﹔

2021年6月至2022年3月,任榮縣社會保險事務中心三級主任科員﹔

2022年3月至今,任榮縣社會保險事務中心風控稽核股股長、三級主任科員。

宜賓市興文縣紀委原副書記、縣監委原副主任王旭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宜賓市紀委監委對興文縣紀委原副書記、縣監委原副主任王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旭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背離初心使命,無視黨紀國法,執紀違紀,知法犯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個人決定重大事項﹔為官不廉,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貪欲膨脹,把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以項目造假的方式侵吞、騙取國家財政資金,數額巨大﹔為他人在工程項目、行政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王旭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宜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旭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眉山市丹棱縣農村供水總站原站長郭強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丹棱縣委批准,丹棱縣紀委監委對丹棱縣農村供水總站原站長郭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郭強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發放津補貼﹔為官不廉,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套取資金私設“小金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較大﹔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玩忽職守,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郭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罪、受賄罪、玩忽職守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丹棱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郭強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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