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幗風採】民警胡亞婷:扎根法制踐初心 踔厲奮發正青春
民警胡亞婷。成都公安供圖 |
2015年入警以來,她先后在派出所、案審、經偵、法制研究等多個崗位工作。從警八年,她始終保持著對法律的敬畏之心,不僅為基層執法工作保駕護航,還在全市執法質量監督、法治規范化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年僅30歲便已經成長為成都公安法制戰線的青年骨干,還被評為“四川省優秀人民警察”。她便是成都市公安局法制支隊案件審查一大隊副大隊長胡亞婷。
基層執法的“護航員”
“成為一名人民警察,對我而言是最正確的人生選擇,我堅信警營是一片廣闊的法治沃土。”2015年7月,胡亞婷從復旦大學法學院碩士畢業后,通過四川省急需緊缺專業選調生招錄,來到成都市公安局工作。
初入警營,胡亞婷首先被安排在青羊區分局西御河派出所學習鍛煉一年。一開始大家聽說她畢業於復旦大學,同事們都很好奇。但大家不知道,這個小個子的姑娘心裡裝著法學系統的大學問,還有她對用法治方式守護社會公平正義成為自己從事法制工作的初心。
在派出所工作期間,胡亞婷總是忙前跑后積極參與報警接待、糾紛調解、案件辦理等工作,虛心向前輩們學習執法辦案和群眾工作知識,如海綿吸水一般汲取著“養分”。她還將理論應用於一線執法執勤實踐,總結提出了執法中常用到的條款,確保執法過程中程序合法原則等建議,得到派出所領導的肯定並作為執法參考。
“這個案子請小胡看看。”是派出所民警對胡亞婷最大的肯定。許許多多案卷的背后,都有著她的艱辛和求索。每次遇到法律適用困境和難題,她都一一詳細地記錄下來,並作為之后法治服務保障工作的突破重點。正是在基層工作的機會,胡亞婷對一線執法的薄弱環節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對基層所隊的法治需求,也更了然於心。
回到法制支隊后,胡亞婷充分發揮自己的法律專長,針對養犬管理、涉疫執法、交通肇事案件辦理等重點領域,先后撰寫了多篇調研文章和報告,為基層執法執勤提供參考和指引,其中部分調研文章還被《成都人大》《公安研究》《公安研究與實踐》收錄和刊發。
聚焦“一警一專”能力建設,為切實提升一線民警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問題的能力,進一步豐富民警執法執勤“工具箱”,胡亞婷牽頭組織了全市公安機關“系統學習深度運用”系列學法用法活動。通過舉辦大講堂專題講座、領導民警同堂測試、法律知識競賽、典型案例匯編等豐富多樣的活動,推動全局民警將治安管理處罰法、民法典等公安機關常用法律法規學深、用實,為執法辦案注入源源不斷的動力。
針對基層在辦理重大疑難或新型違法犯罪案件時面臨的定性難、取証難、執法尺度不統一等難題,胡亞婷和同事創新構建案例指導制度,通過定期舉辦案例交流會、匯編指導性案例等方式,在全局范圍內推廣好的執法辦案經驗,進一步統一法律適用。截至目前,共編印《指導性案例匯編》15期,涵蓋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辦理、打擊“跨境賭博”等多個主題,推廣典型案例73個。案例指導制度打破了傳統“就案論案”的思維局限,充分發揮了典型案例“以案釋法”“以案說理”的示范引領作用,相關工作經驗獲公安部法制局全文刊載和推廣。
執法質量的“檢驗員”
在“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大背景下,公安機關深入推進刑事案件“兩統一”工作機制,即由法制部門對刑事案件重點環節進行統一審核,統一對接檢察機關。
作為公安機關內部監督的核心環節,法制部門對刑事案件的審核把關,既關乎公安機關執法辦案質量,也關乎案件后續訴訟進程的順利展開。胡亞婷深知自己的責任重大,在從事刑事案審工作時,她慎而又慎、細之又細,確保自己制作的每一份法律文書合法規范,自己審核的每一個案件經得起法庭的檢驗。周末她時常主動回到單位,“沉”在案卷之中,仔細梳理案件事實,抽絲剝繭厘清法律爭議焦點,指導辦案單位規范制作法律文書,完善証據鏈,為案件后續訴訟進程保駕護航。
在對一起“機關官方網站被假冒案件”審核中,胡亞婷在案件定性、証據合法性審查、指導辦案單位形成完整的証據鏈,起草起訴意見書等環節發揮重要作用並獲得市局嘉獎。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及省市相關規定,行政機關作出重大行政決策、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前,必須進行合法性審核,未經合法性審核或經審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
胡亞婷作為最年輕的法律專家,她還有一個重要職責,是對重大行政決策和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核。她和同事每年為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出台的數十件重大執法決定和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核把關。這些執法決定和規范性文件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社會治理等多個領域,對審核人員提出了較高要求。她總是第一時間認真學習所涉領域的上位法律法規規定,吃透上級文件精神,然后從制定主體、程序、內容等多角度出發,對執法決定和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審核。
秉承“不合法不規范絕不通過”的嚴格標准,胡亞婷常常通過反復溝通協調或者開具補正“建議書”的方式,督促起草部門完善相關文件制度。正是法制部門的嚴格細致把關,才確保市公安局系列重大執法決定和規范性文件始終在法治的軌道上規范運行,從源頭上避免了執法過錯,公安機關依法行政、依法決策能力得以有效提升。
執法監督的“技術員”
“作為市公安局法制部門的民警,一定要提升站位和格局,要學會站在全局、全市、全省甚至全國的角度來思考和謀劃法治公安建設。”胡亞婷剛到法制研究科工作時,師父“彬姐”就語重心長地對她說。這一席教誨深深地刻在了胡亞婷心裡。
在“彬姐”等前輩的悉心指導和感染帶動下,胡亞婷時刻牢記公安法制人的職責使命。她堅持每天瀏覽和學習上級公安機關及法制部門的工作動態,時時關注最新決策部署,學習最新法律法規,並主動結合成都公安執法實際來思考和謀劃。每年年初,她都要和同事一起,嚴格對表市委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部署,系統編制市公安局責任要點和分工,推動法治公安建設主動融入超大城市社會治理整體格局。
為破解傳統執法監督的局限性,胡亞婷從頂層設計出發,牽頭推動市公安局建立了執法管理委員會機制,積極構建“一把手”負總責、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執法監督“大格局”。執法管理委員會機制建立以來,市縣兩級公安機關執法管理委員會和警種專職委員會,集體研究重大執法問題,討論重大疑難案件,管控執法辦案質量,有效發揮了統籌執法監督管理作用,相關工作經驗獲得公安部法制局、省公安廳、市委政法委肯定和推廣。
此外,胡亞婷還牽頭推動市公安局建立了政委和教導員分管法制工作機制,讓執法監督的觸角延伸到每一個基層派出所,落實到每一個案事件處置,有力提升了執法監督的剛性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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