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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形和使用方式都與電子煙類似

“爆珠過濾嘴”“草本霧化器”是否在打電子煙擦邊球

2023年03月03日08:52 |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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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爆珠過濾嘴”“草本霧化器”是否在打電子煙擦邊球

今年2月9日,國家煙草專賣局稱,近期開展“奶茶杯”“可樂罐”等調味電子煙整治工作,查破各類案件593起、追究刑事責任188人、查獲各類“奶茶杯”“可樂罐”72.38萬支,涉案金額達到5.07億元。

  北京青年報記者近期在線上部分渠道發現,雖然國家煙草專賣局剛剛整治了“奶茶杯”“可樂罐”等調味電子煙售賣亂象,但仍有一些標稱為“草本霧化器”“霧化潤喉瓶”的商品通過社交媒體等渠道進行銷售。這些商品不論是外形還是使用方式都與電子煙極為近似。3月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通知,將對電子煙市場進行專項檢查。

  疑問一

  “爆珠過濾嘴”是為了增加口味?

  北青報記者在電商平台看到,一些所謂電子煙爆珠過濾嘴的商品在某電商平台上銷售。根據商品介紹,該商品是將有果味的爆珠放在一個類似蓋子的商品中,再套入電子煙的煙嘴部分。按照其介紹,這樣做就可以讓原本煙草味的電子煙,變成水果味。北青報記者發現,上述產品的銷量不低,僅一個賣家的單品鏈接就有過萬銷量。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銷售電子煙需要零售許可,且國家有明確法律規定“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信息網絡銷售煙草專賣品”,但北青報記者並未在該店內看到相關資質。賣家稱,他們只是銷售果味爆珠和蓋子,並不是電子煙或者煙彈,該產品是為了增加口味,並不違規。關於北青報記者對是否有銷售資質的詢問,該商家沒有正面回應。

  不過,有律師認為,該類煙嘴商品作為輔助用具,其與成品煙共同組合的效能與調味電子煙無異。國家明確“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濾嘴棒作為成品煙整體使用的輔助產品,與成品煙結合共同構成成品煙產品,“從這個角度看,這類口味棒是受到電子煙管理辦法約束”。

  但事實上,網上對國標電子煙的“改口味”的方式並不止這一種,更是有商家通過電商、微商等渠道銷售“手動”更改電子煙設備、煙彈內容物的工具以及用於清潔以及注入果味煙油的各種配套產品。

  疑問二

  “草本霧化器”對健康是否有害?

  北青報記者發現,在一些社交媒體平台上銷售的所謂“草本霧化器”依靠“中藥霧化植物萃取”吸引消費者。雖然這些產品的銷售者在推廣中反復強調這些產品不是電子煙,而是“霧化潤喉瓶”“霧化口香糖”甚至“草本戒煙棒”等等,但是由於商品外形和使用方式過於與電子煙類似,因此仍遭到不少網友的質疑。北青報記者注意到,上述商品在社交媒體發布的時間大多是去年11月到12月和今年2月,均為電子煙國標實施以后。

  此外,北青報記者還發現,其中一款號稱自己的商品有“食械雙証”,但是在某電商平台,該商品介紹中出現的卻是“固體飲料檢測”和“抑菌檢測”兩份報告的編號,既沒有醫療器械編號,也沒其他資質証明,可謂貨不對板。北青報記者注意到,該商品雖已在上述電商平台被下架,但在一些社交媒體上仍舊有人在代銷,並宣稱其“0尼古丁0危害”,同時建議“每日吸入不要超過100口”。

  “這些到底是不是電子煙,也希望權威部門能有個說法。”在一些提問中,有網友表示,這類所謂的“霧化潤喉糖”“草本戒煙棒”到底是什麼產品,對健康有沒有危害?

  關注

  煙草專賣局將再度出手對電子煙專項檢查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 3月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了《關於開展規范電子煙市場秩序專項檢查的通知》(簡稱《通知》)。這是在此前開展“奶茶杯”“可樂罐”等調味電子煙整治工作后,國家煙草專賣局對非法制售不符合《電子煙》國家標准,未通過技術審評的“口味電子煙”產品的再一次整治行動。

  此次《通知》中指出,目前仍有電子煙生產企業在交易管理平台以外進行交易,個別零售市場主體運用互聯網和微商違法銷售電子煙等。因此,國家煙草專賣局決定組織開展規范電子煙市場秩序專項檢查。

  《通知》顯示,自3月6日至4月25日期間,將對電子煙相關生產企業、電子煙批發企業、電子煙零售市場主體進行全面檢查、清理整治。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及時移交處理,查處典型案件,解決突出問題,建立健全“一企(戶)一檔”監管台賬檔案,做好后續監管、整治工作。推動構建全國“一盤棋”、產業“全鏈條”電子煙監管工作格局。聯合地方政府及公安、市監等部門,加強線索摸排、會商研判、聯合執法,推動齊抓共治,增強工作合力。對於此次專項檢查,國家煙草專賣局指出,將通過綜合投訴舉報、市場排查、平台交易、互聯網涉電子煙、電子煙物流寄遞等監管信息,摸排非法生產經營線索,重點追查非法電子煙生產源頭。並及時清理下架在售非法產品。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形成震懾,強化電子煙監管質效。全面摸排非法制售電子煙証據線索,著力規范電子煙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為推動電子煙產業法治化規范化治理營造良好環境。

  文/記者 張鑫

(責編:袁菡苓、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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