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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女子捉癩蛤蟆被逮捕牽出蟾酥交易黑產鏈

2022年08月16日07:54 |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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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兩女子捉癩蛤蟆被逮捕牽出蟾酥交易黑產鏈

  危害

  提取蟾酥,會對蟾蜍造成傷害,會因傷口感染死亡,對生態造成破壞

  自從村裡來了一名江蘇女子,四川鹽亭的多位村民便在晚上出沒於田間地頭,頭束照明燈,戴上手套捉野生蟾蜍(俗稱“癩蛤蟆”),他們有的以1元1隻的價格賣給這名江蘇女子,有的則從該女子處學會了技術,提取蟾酥進行售賣。直到江蘇女子被抓后,還有一名村民聯系她要售賣蟾酥……

  原來,江蘇女子姓姚,與鹽亭女子謝女士是朋友,兩人今年5月回到鹽亭縣后,便在當地多個鄉鎮捉野生蟾蜍,並發展了多名村民當下線。捉到蟾蜍后,姚女士會提取蟾酥,以每斤2500元-4000元的價格賣給一名江蘇男子。根據鹽亭警方統計,姚女士及其下線共計捕獲8000余隻蟾蜍,按每隻100元計算,涉案金額80余萬元。

  專家介紹,一隻蟾蜍一天能吃掉2000到3000隻昆虫,從它們身上提取的蟾酥及蟾衣都具有醫藥功效,有藥企專門向養殖戶收購。但提取蟾酥會對蟾蜍造成傷害,即使放生也會因傷口感染死亡,對生態造成破壞。

  目前,姚女士和謝女士已被執行逮捕,其余5名村民被依法取保候審,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查獲59隻蟾蜍 查獲14克蟾酥

  7月1日晚10時左右,鹽亭縣公安局西陵派出所民警開展夜間巡邏,當巡邏至聯盟村時,發現有幾人頭戴照明燈行走在田間地頭,行跡較為可疑。於是,民警叫停了幾人,准備例行檢查。

  “當我們走近一看,發現他們提的桶裡裝著活蹦亂跳的蟾蜍。”8月15日,西陵派出所教導員王萬軍告訴記者,當時共擋獲3人,桶裡共有59隻蟾蜍。

  王萬軍介紹,現場除了蟾蜍外,還有少量的蟾酥。蟾蜍俗稱癩蛤蟆,屬於我國“三有”保護動物。於是,民警將三人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調查。

  經查,上述三人分別為:一名姓姚的女子,江蘇啟東人﹔另外一名女子姓謝,鹽亭縣人,兩人系朋友關系。另外一名男子姓朱,系謝女士朋友的朋友,其覺得好玩,便跟著一起到田間捉蟾蜍。

  記者了解到,去年4月,姚女士和謝女士在網上認識后成為朋友,今年5月,兩人一起回到鹽亭,姚女士住在謝女士家。早在江蘇時,姚女士就有過捉野生蟾蜍的經歷,並且學習了如何提取蟾酥的技能,后來因為周邊有人因捉蟾蜍而被公安機關打擊,她才沒有繼續捉蟾蜍。

  “他們當晚共捉了60多隻蟾蜍,還有10多隻已經提取了蟾酥,然后將蟾蜍放了。”王萬軍透露,在謝女士的家中,民警還查獲了14.12克蟾酥。

  發展村民當下線

  專門提取蟾酥售賣

  鹽亭地處四川盆地中部偏北,隸屬綿陽市,地形以山地丘陵為主,森林覆蓋率達到55%,生態環境非常好。在鹽亭的森林裡、田間地頭,經常能見到蟾蜍。

  姚女士來到鹽亭后,還帶來了幾套捉蟾蜍以及提取蟾酥的工具。隨后,兩人每天晚上頭戴照明燈、戴著手套、提著塑料桶,出入田間地頭捉蟾蜍。多的時候,兩人一晚可捉幾百隻,少時也可捉幾隻。兩人約定,謝女士分四成,姚女士分六成。

  兩人捉蟾蜍的舉動引起了其他村民注意。兩岔河鄉的李某夫妻二人,便是其中兩人。不過,他們不熟悉捉蟾蜍,在向警方交代時,兩人稱捉了50多隻,每隻賣了一元錢。

  另外,玉龍鎮的王某、高渠鎮的謝某某等,都被姚女士發展成了下家,他們捉的蟾蜍都賣給姚女士,而姚女士則直接到現場提取蟾酥,然后放在冰箱的保鮮室。同時,姚女士也將提取蟾酥的方法教給了王某,並賣了一套工具給他,王某則將提取的蟾酥賣給姚女士。

  “姚、謝二人被抓后,王某還通過微信和姚女士聯系,問其什麼時候能收蟾酥。我們根據這一線索,將王某抓獲,從其家中繳獲了390克蟾酥。”王萬軍說。

  那麼,姚女士提取蟾酥后,又如何處理呢?辦案民警透露,根據姚女士交代,她通過別人介紹認識了一名姓王的江蘇男子,對方表示收購蟾酥,談的價格是每斤3500元-4000元,實際銷售價格是每斤2500元-3000元。姚女士在銷售蟾酥后,也將錢轉給下線村民。

  記者了解到,姚女士曾向警方交代,她一共賣了四次蟾酥,第一次於5月下旬郵寄了一份樣品到江蘇,沒有收錢﹔第二次於5月底賣了一斤多,獲得1400元﹔6月中旬賣了第三次,共有一斤多蟾酥,獲利5300元﹔6月下旬又賣了第四次,共300多克,獲利2700元。

  一隻蟾蜍可提取0.17克蟾酥

  兩女子已被逮捕

  一隻蟾蜍可提取多少蟾酥,主要用於什麼呢?提取蟾酥后,蟾蜍還能生存嗎?

  民警介紹,根據專家解釋,一隻蟾蜍一天能吃掉2000到3000隻昆虫,這其中很大部分都是害虫。而且它們身上提取的蟾酥以及蟾衣都具有醫藥功效,有藥企專門向養殖戶收購。但刮取蟾酥會對蟾蜍造成傷害,即使刮取后放生,也會因傷口感染而死亡,對生態造成破壞。

  記者了解到,警方找專家進行了鑒定,一隻蟾蜍可提取0.17克蟾酥,約3000隻蟾蜍可提取一斤蟾酥。根據姚、謝等人的交代,他們共抓了8000多隻蟾蜍,其中姚、謝二人抓了3500多隻。根據蟾蜍每隻100元的價格計算,姚、謝等人涉案金額高達80余萬元。

  警方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1條第2款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根據《刑法》的相關司法解釋,捕獵野生動物達到20隻(含20隻)以上的,就涉嫌非法狩獵犯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根據規定,私自捕捉蟾蜍涉嫌非法狩獵罪。所以,野生蟾蜍是絕對禁止捕獵的。

  目前,嫌疑人姚女士、謝女士已被執行逮捕,朱某某、王某、謝某某、李某、蘇某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審。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唐超 謝婧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湯小均)

(責編:李強強、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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