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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政策解讀

2022年07月18日08:57 | 來源:眉山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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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眉山市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政策解讀

  根據最新印發的《眉山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管理辦法》,從7月20日起,眉山市靈活就業人員可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針對靈活就業人員關注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操作問題,在此特向大家作如下政策解讀。

  1.什麼是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

  答:是指靈活就業人員通過建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繳納住房公積金,從而有資格享受公積金貸款、提取等權益的政策制度。靈活就業人員包括個體經營者、非全日制工作人員、新就業形態人員。

  2.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后能夠享受哪些政策福利?

  答:一是購房時可以申請公積金低息貸款﹔二是符合提取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取使用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三是所繳資金可按規定向稅務局申報個稅扣除。

  3.哪些人可以參加靈活繳存?

  答:眉山市行政區域內已滿16周歲,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體經營者、非全日制工作人員、新就業形態人員等可申請參加靈活繳存。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法律賦予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通過自己的獨立行為參加民事活動,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的資格。

  4.已在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是否可以申請靈活繳存?

  答:不可以。一個人隻能維持一個正常繳存賬戶。靈活就業人員申請開設繳存賬戶時,應未在全國任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戶,或原有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已封存或注銷。

  5.單位繳存職工失業、辭職等情況下能否參加靈活繳存?

  答:可以。原有單位繳存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已封存或注銷,符合條件的可參加靈活繳存。

  6.靈活就業人員可通過哪些渠道辦理繳存業務?

  答:繳存人主要通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等線上渠道辦理繳存提取業務,並按規定如實申報相關信息。

  7.靈活繳存人如何設立賬戶?怎麼申請?

  答:靈活繳存人通過線上渠道人臉識別方式,完成繳存身份實名認証,並填報開戶申請信息,完成信息確認后,即可辦理靈活繳存。

  8.靈活繳存人通過什麼渠道進行繳款?

  答:靈活繳存人通過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等線上渠道7×24小時均可以辦理繳存業務。

  9.繳款金額有哪些要求?

  答:月繳存額上限不超過眉山市當年最高月繳存額,下限不低於最低月繳存額。繳存資金是以人民幣元為單位的整數資金。(若繳存職工有貸款需求,則月繳存額不得低於月還款額)

  10.靈活繳存人進入建制單位繳存的,應如何處理靈活繳存賬戶?

  答:靈活繳存人進入建制單位繳存的,需通過線上渠道辦理賬戶封存。

  11.靈活繳存人賬戶已經封存,需要恢復繳存,應如何處理?

  答:靈活繳存人賬戶已封存需恢復繳存的,應符合靈活繳存規定並通過線上渠道辦理啟封手續。

  12.靈活繳存賬戶與建制單位繳存賬戶內的繳存余額是否可以互相轉移?

  答:靈活就業繳存賬戶與建制單位繳存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互不轉移。

  13.靈活繳存人什麼情況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①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繳存人可每年自由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兩次提取時間應間隔12個月)。

  ②有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繳存人須簽訂按月對沖協議。

  ③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且繳存賬戶未被依法凍結的繳存人銷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銷戶后再次開設靈活就業人員賬戶應間隔6個月)。

  ④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且繳存賬戶未被依法凍結的繳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或權益代理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特別提示

  7月20日新規實施后,原《眉山市農村居民住房公積金制度》(眉房金管〔2017〕43號)將自動廢止,已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個體工商戶、農村居民將統一納入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管理。

(責編:李強強、薛育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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