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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大麻隱匿在電子煙油中販賣 多重偽裝也逃不過“法眼”

2022年06月27日09:51 | 來源:封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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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將大麻隱匿在電子煙油中販賣 多重偽裝也逃不過“法眼”

  將大麻隱匿在電子煙油中販賣?近日,記者從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一起販賣合成大麻素的典型案例。

  2021年12月10日晚,被告人段某某通過微信與購毒人聯系以1690元達成買賣毒品合意后,將2支含有合成大麻的電子煙杆和1瓶電子煙油通過他人送交到吸毒人員處。經鑒定,段某某所販賣的2支電子煙煙杆中均檢出ADB-BUTINACA(即合成大麻素)成分。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段某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管理的規定,明知是毒品而販賣,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依法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段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ADB-BUTINACA成分,即合成大麻素,具有使人產生依賴性、致幻作用等特性,是我國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質。目前合成大麻素多以電子煙油的形態出現,有向煙絲及日常零食添加的趨勢,更具隱蔽性和迷惑性,其社會危險性極大。

  2021年5月11日,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關於將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和氟胺酮等18種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的公告》,這意味著,所有品種的合成大麻素類物質,都屬於我國刑法意義上的毒品,依法從嚴打擊新類型毒品犯罪也成為近年來禁毒的重點工作。

  據法院介紹,本案中被告人段某某通過網絡通訊工具聯系買家,將合成大麻素隱匿在電子煙中進行販賣,並利用不知情的第三人完成交付,其犯罪行為隱秘性強。案件的典型意義在於,政法機關對被告人段某某依法懲處,有力彰顯打擊毒品犯罪無死角無盲區,多重偽裝的犯罪行為最終逃不過法律嚴厲制裁。(封面新聞記者 戴竺芯 實習生 粟雪晴)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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