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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調整最低工資標准:第一檔每月2100元、第二檔每月1970元

2022年06月08日07:03 |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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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成都6月8日電 (李強強)據成都市政府網站消息,近日,成都市政府發布《關於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准的通知》,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准的通知》(川府規〔2022〕1號)要求,結合實際,成都市政府決定對全市現行月最低工資標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進行調整,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調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資標准

第一檔:每月2100元(每日97元)﹔

第二檔:每月1970元(每日91元)。

調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

第一檔:每小時22元﹔

第二檔:每小時21元。

各區(市)縣轄區內具體適用的月最低工資標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

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的月最低工資標准為每月2100元(每日97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每小時22元。

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的月最低工資標准為每月1970元(每日91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每小時21元。

以上標准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項: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用人單位有條件為勞動者提供食宿的,在此支出之外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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