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0人!樂山省級示范高中定向分配指標公布
樂山市教育局日前公布今年樂山省級示范高中定向分配指標,並對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定向分配”政策進行解讀。
據了解,今年,樂山一中(市中區)、五通橋中學(五通橋區)、峨眉二中(峨眉山市)、犍為一中(犍為縣)、夾江中學(夾江縣)、沫若中學(沙灣區)6所省級示范校共招收定向分配指標生2040人。
什麼是“定向分配”?
《四川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川教〔2017〕107號)規定:省級示范性公辦普通高中統招生計劃要以50%以上的比例合理分配到服務區內的初中學校,並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依照此規定,樂山市教育局制定了普通高中招生“定向分配”政策,每年公布了“定向分配”招生計劃數。
樂山市具有“定向分配”招生資格的學校有哪些?
樂山一中、五通橋中學、峨眉二中、犍為一中、夾江中學、沫若中學6所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各按本區域統招計劃的50%分配到學校所在縣(區、市)域內的相應初中學校。
享受“定向分配”招生資格的有哪些學生?
必須是本學校初中一年級入學並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因父母工作調動而正常轉學的學生也必須是讀滿2個學年以上的應屆畢業生。
“定向分配”的名額如何確定?錄取辦法是什麼?
由6所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所在縣(市、區)教育局確定轄區內初中學校“定向分配”指標,主要參考辦學規模、中考報名人數、初中學校調考成績等綜合因素。
“定向分配”由市招生領導小組統一錄取。錄取時按學生志願、按分數由高到低進行錄取,“定向分配”設定最低控制線,即錄取學校錄取線下80分。
“定向分配”指標內,如果學生中考成績未達到相應普通高中線下80分以上成績,則不被錄取,未使用的“定向分配”指標作廢。作廢的“定向分配”指標轉入區域內統招計劃錄取。(四川新聞網記者 李舉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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