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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再降價:單檢28元/人次

2022年04月07日07:17 |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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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成都4月7日電 (郭瑩、袁菡苓)據四川省醫療保障局消息,為適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變化,降低大規模核酸篩查和高頻率檢測的成本,四川省醫保局印發了《關於再次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川醫保規〔2022〕4號,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即單人單檢項目價格調整至28元/人次。該《通知》內容今起在全省正式施行。

具體內容為:“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即單人單檢項目價格調整至28元/人次﹔“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5混1)”項目名稱修改為“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混合檢測)”,項目編碼不變,不再區分樣本數量,價格統一調整至8元/人次。兩個項目價格不區分醫療機構等級。

另外,《通知》所列省管公立醫療機構價格為全省最高限價,各市(州)按規定在不超過省管公立醫療機構價格基礎上制定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價格。

還有,“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不區分檢驗方法﹔“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混合檢測)”不區分檢驗方法,根據疫情需要,按照衛生健康部門技術要求和標准實施混合檢測。

核酸檢測項目醫保支付政策按《四川省醫療保障局關於調整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項目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川醫保規〔2020〕5號)執行。

最后,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核酸檢測服務,應同時提供單人單檢和多人混檢兩種服務選項,在符合疫情防控規定的前提下,允許“願檢盡檢”的群眾自願選擇。對單純進行核酸檢測人員,不得收取挂號費和門診診查費。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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