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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受理全市首例提級管轄案件

2022年03月21日16:54 |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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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中院決定立案受理轄區一基層法院報請提級管轄的一起行政案件。該案系完善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啟動以來,成都市首例適用“下報上”提級管轄審理程序的案件。

成都中院此次決定提級管轄的“首案”,系針對國有土地經“招拍挂”程序出讓后訂立的《成交確認書》提起的行政訴訟。該案標的額較大,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訂立前序行為定性及如何對接后續可能發生合同審查等較復雜的法律適用問題,在轄區內屬於新類型案件,具有普遍法律適用指導意義。依照改革試點有關精神,成都中院依法將案件提級到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有利於破除“訴訟主客場”問題,解決同類型案件法律適用分歧,促進法律適用統一,達到“審理一案、指導一片”的示范效果。

據了解,目前,成都轄區的基層法院對所管轄的第一審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認為屬於“涉及重大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不宜由基層人民法院審理﹔在轄區內屬於新類型,且案情疑難復雜﹔具有普遍法律適用指導意義﹔上一級人民法院或者其轄區內各基層人民法院之間近三年裁判生效的同類案件存在重大法律適用分歧,截至案件審理時仍未解決﹔由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更有利於公正審理”等最高法院改革試點實施辦法規定的五類情形之一的,可以報請成都中院審理。成都中院發現具有上述情形的案件,也可依職權決定提級管轄。

為貫徹落實完善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有關要求,發揮案件提級管轄機制提煉審判規則、指導轄區類案裁判的示范效應,按照最高法院、省高院的工作部署和相關規定,成都中院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出台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實施細則,加快制定改革配套制度規范,鼓勵基層法院主動探索報請提級管轄案件的具體標准、識別機制和移送程序,初步建立起上級法院依職權提審、下級法院報請提級、當事人申請提級等全面系統的案件提級管轄工作體系。

下一步,成都法院將對標上級法院改革部署要求,扎實推進完善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完善提級管轄案件的審理和監管機制,強化民事、行政“下沉”案件審判質效跟蹤,堅持“審得過來”與“審得過硬”兩手抓,充分釋放改革紅利和審級制度效能,進一步提升司法質量、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吳超越 曹巍)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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