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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警:新規系統調試 已處理扣分有效

2022年03月17日07:55 |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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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交警:新規系統調試 已處理扣分有效,建議下月處理

“同志們,今天交管12123處理違章(法),打折全部違章(法)隻扣1分100元,或者不扣分,隻罰款。”

3月16日,一條關於“交管12123處理違章(法)可打折”的消息在網絡上流傳。

公安部交管局全國統一電話12123客服工作人員回復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沒有接到有關減分優惠的通知,可向屬地交管部門咨詢。

據了解,網上所傳的“扣分打折”疑為公安部新交規對違法扣分的調整。記者從一些同事的12123APP扣分記錄上發現,原來“違反標志標線”類罰100元扣3分的處罰已變更為罰100元扣1分,而闖紅燈之類的處罰仍然是維持“罰200元扣6分”不變。這一點,記者撥打成都交警962122服務熱線,從工作人員處也得到了証實。工作人員表示,公安部發布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將於2022年4月1日起實施,多項交通違法記分有調整,目前系統正在調試中,若市民現在進行交通違法記分處理,根據系統提示正常操作處理即可。但為避免出現問題,穩妥起見,建議市民4月1日以后處理交通違法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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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4月1日起,

交通違法記分有重大調整

駕駛証代扣、賣分行為扣12分,駕車接打手持電話扣2分變為扣3分,未粘貼檢驗合格標志扣3分變為不扣分……2022年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規則將迎來調整,並新增部分扣分條款。

以下交通違法行為扣分降低:

1.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12分降為9分)

2.駕駛未懸挂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12分降為9分)

3.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12分降為9分)

4.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12分降為6分)

5.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少於20分鐘的(12分降為9分)

6.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12分降為3分)

7.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9分降為3分)

8.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3分降為1分)

9.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3分降為1分)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張肇婷)

(責編:羅昱、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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