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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了 仍然記得那個車牌號

2021年11月30日08:03 |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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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13年了 仍然記得那個車牌號

當年的肇事車輛車牌號

李曦接受成都日報記者採訪,披露當年案件諸多細節

【開欄語】

今年,是醉駕入刑第10年。

在這個話題之下,有一個繞不開的名字——孫偉銘。13年前,他因無証醉酒駕駛致4死1重傷,最終被判無期徒刑,如今仍在服刑中。此案推動了醉駕入刑的司法進程,孫偉銘亦被稱為“醉駕入刑第一人”。

12月2日,即將迎來第10個全國交通安全日。在這樣一個時間點,我們重提孫偉銘案以警示大眾,醉駕,害人且害己,對法律保持敬畏,不要觸碰法律邊界。

成都東門,成龍大道,卓錦城路口,車流如織。當年那場慘烈的車禍,在這裡已找不到絲毫的痕跡,時間仿佛把一切都抹平了,車禍的始作俑者孫偉銘,也漸漸淡出了大眾的記憶。

東怡街50號,成都市交管局交警三分局位於此地。事故大隊教導員李曦的辦公室在二樓。“一輩子也忘不了,他開著一輛別克小汽車,車牌號是川A43K66。”13年彈指一揮間,李曦對孫案的細節記憶,仍精確到了車牌數字。

當年,接到報警后,作為值班民警的他,從分局出發,第一個到達了現場。此后又作為專案組民警,全程參與孫偉銘案,與孫偉銘本人有過多次直接接觸。

重提孫偉銘案,重談孫偉銘,李曦頗有感觸。當時他怎麼也不會想到,該案會產生如此大的影響,以至於推動了中國法治的進程。在他看來,內心膨脹和藐視法律,是孫偉銘犯罪的根源。今年是醉駕入刑第十年,孫案帶來的教訓和警示,在下一個十年、再下一個十年,都不應該被淡忘。

該案的諸多細節,也首次披露了出來。

異常的狀態

5車相撞,現場已有兩人死亡,3人被送到醫院搶救。2008年12月14日下午5點過,李曦和搭檔到達現場時,看到的一幕讓他意識到,出大事了。1992年就開始處理事故,這樣的情況,當年已是39歲的他還是第一次遇到。

現場,一個滿頭是血的年輕人就是孫偉銘。一個細節讓李曦印象深刻。在他臉上,既看不到驚恐,也看不到害怕,而是一種神志不清的狀態,和正常的駕駛員有質的區別。

當李曦在現場固定証據時,又有不幸的消息傳來,送到醫院的3人,有2人死亡。按當時事故等級的劃分,死1人屬重大事故,死3人就是特大事故。

案情重大,成都市公安局立即抽調精干警力組成了專案組,李曦是其中一員。最初,以孫偉銘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在李曦的電腦裡,保留有一份當年立案決定書的影印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之規定,決定對孫偉銘涉嫌交通肇事罪案,立案偵查。”

隨著偵查的進行,專案組很快發現該案超出了交通事故的范疇。后經鑒定,孫偉銘駕駛的轎車在連續碰撞4車前瞬間的行駛速度為134km/h-138km/h,血液中的乙醇濃度為135.8mg/100ml。這個29歲的年輕人,在有了車后,可謂“劣跡斑斑”,長期無証駕駛,經常闖紅燈,漠視交通法規。

該案引發輿論的關注,全國各地都有人打來電話,詢問案件的情況。專案組面臨巨大的壓力,既要尊重客觀事實,又要在法律之下保証案件得到公平處理。

自我的世界

案發當天深夜,對孫偉銘的第1次訊問就開始了,時間從凌晨2時33分到3時15分。李曦全程參與,他和孫偉銘像這樣的直接接觸,一共有7次。

在李曦看來,7次的接觸交流中,有兩次直抵孫偉銘心靈,給他帶來了很大的轉變。

孫偉銘知道自己犯下大錯,但對整個事件他認識不足,內心並無多少愧疚,交談中透露出的,只是覺得對不起自己的父母。

李曦毫不留情地對孫偉銘說,你隻想到對不起自己的父母,你可曾想到那些死者,你給那些無辜的家庭造成了多大的傷害,你已經剝奪了他們對自己父母盡孝的機會。

孫偉銘愣了片刻,掩面哭了起來。

交流的深入,孫偉銘對李曦放下了防備。但此時的他,仍活在自我的世界。他始終認為,如果那天不喝酒,就不會發生事故,是上天和他開了個玩笑,那是一個意外。

“酒,只是你犯罪的幫凶,你想過沒有,最深層次的原因是你內心的膨脹、對法律的藐視。”李曦的這幾句話,把孫偉銘的自我世界擊碎了。

他開始反思自己的那段瘋狂人生,他開始痛苦於自己曾奉為圭臬的價值觀竟是如此不堪。“你說到我的心裡去了。”他這樣回應李曦。

迷失的人生

李曦的話能擊中孫偉銘的內心,絕非只是一種試探,而是專案組通過大量的調查,還原了孫偉銘的人生軌跡,一個矛盾的“雙面”青年,一面是年輕人的打拼,另一面則是價值觀的扭曲。

他出生於普通的工人家庭,從小條件就不好。一路拼搏走來,高中畢業后來到成都,多年的打拼讓他當上了銷售經理,積累了一筆財富,買了車、買了房,在家人、長輩面前掙足了臉面。

從被人看不起到活出人樣,孫偉銘的內心不斷膨脹,失去了敬畏之心。買了車,他並沒有考取駕照,一直無証駕駛,各類交通違法更是多如牛毛。當被問及為什麼不考駕照時,“掙錢都搞不贏了,哪有時間去考?”他如此回答。

他的人生已經偏離了方向,只是他自己並未意識到。事發當日中午,他開車帶著父母,來到成都東郊某酒樓,為親戚祝壽。酒桌之上,他徹底迷失了,帶著一種炫耀的心態,端著酒杯挨個敬酒,七兩白酒入了肚。酒席散場,他先是開車把父母送到火車站,接著又開車上路,直至行駛到成龍路,釀成悲劇,這一刻,人生徹底被改變。

李曦眼中的孫偉銘,本質是不壞的,可惜的是,年輕的他沒有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年輕人渴望掙錢沒錯,但一定要守法。”

最后的交談

當孫偉銘意識到自己犯錯的根源后,后面的整個司法環節,他都非常配合。

他和李曦第7次,也是最后一次交談結束后,孫偉銘動情地說了這樣一段話:如果他不被判死刑,他一定會好好改造,出來后給死者家屬當面道歉﹔他還要來找李警官當面道謝,自己犯下大錯,李警官從來都是以講道理的方式來讓我觸動。

孫偉銘案一審二審,李曦都參加了。一審,他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宣判后,孫偉銘不服判決,當庭表示要上訴。最終,二審改判為無期徒刑。

2009年8月15日起,孫偉銘案還在二審審理期間,公安部就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為期兩個月的嚴厲整治“酒后駕駛行為”專項行動。

如今,孫偉銘已服刑12年,李曦仍在處理事故的崗位上奔忙。只是不知當年說出的要道歉和道謝,孫偉銘是否還記得。

說“法”在后面

2011年5月1日,我國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將醉駕認定為危險駕駛罪入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款明確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成都日報記者 何良 攝影 錢虹辰 制圖 申娟子)

(責編:袁菡苓、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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