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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發布人事任免﹔成都、瀘州、巴中發布人事動態

2021年10月28日10:20 |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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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成都最新人事動態

10月27日成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有關人事事項。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曹俊杰辭去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21年10月27日成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因崗位變動,曹俊杰同志提出辭去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依照地方組織法的有關規定,成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接受曹俊杰同志辭去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並報成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備案。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個別成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專門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1年10月27日成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需要,劉忠同志提出辭去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申請﹔王聰同志提出辭去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申請﹔易孔盛同志提出辭去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申請﹔丁鈺同志提出辭去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申請﹔楊蓮同志提出辭去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申請。根據地方組織法的有關規定,成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接受劉忠、王聰、易孔盛、丁鈺、楊蓮5名同志的辭職申請,並報成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備案。

>>瀘州

瀘州發布干部任前公示 唐雯擬任正縣級領導職務

10月27日,瀘州市委組織部發布干部任前公示。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四川省黨政領導干部任職管理辦法》等規定,為進一步減少用人失察失誤,把干部選好選准,現將唐雯同志擬任職情況公示如下:

唐 雯,女,漢族,1970年2月生,黨校研究生,中共黨員,現任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二級調研員,擬任正縣級領導職務。

干部群眾如對人選有不同意見,或認為人選有跑官要官、拉票賄選等違反紀律的行為,請於5個工作日內(10月28日至11月3日)以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反映,也可以通過市委組織部“12380”舉報電話或舉報網站進行舉報。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電話和信函應告知真實姓名,並提供聯系方式,以便調查核實。

舉報電話:0830-123800830-3101810(傳真)﹔舉報網站:http://12380.luzhou.gov.cn。

瀘州發布干部任前公示

10月27日,瀘州市委組織部發布干部任前公示。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四川省黨政領導干部任職管理辦法》等規定,為進一步減少用人失察失誤,把干部選好選准,現將姚波等同志擬作為市紀委領導班子換屆人選情況公示如下:

姚 波,男,漢族,1970年9月生,黨校大學,中共黨員,現任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擬新提名為市紀委副書記候選人。

舒 濤,男,漢族,1972年2月生,黨校大學,中共黨員,現任市監委委員,擬新提名為市紀委常委候選人。

陳 明,男,漢族,1981年7月生,在職大學,中共黨員,現任市監委委員,擬新提名為市紀委常委候選人。

胡方全,男,漢族,1974年1月生,大學,中共黨員,現任市紀委監委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紀檢監察組組長,擬新提名為市紀委常委候選人。

干部群眾如對人選有不同意見,或認為人選有跑官要官、拉票賄選等違反紀律的行為,請於5個工作日內(10月28日至11月3日)以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反映,也可以通過市委組織部“12380”舉報電話或舉報網站進行舉報。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電話和信函應告知真實姓名,並提供聯系方式,以便調查核實。

舉報電話:0830-12380、0830-3101810(傳真)﹔舉報網站:http://12380.luzhou.gov.cn。

>>巴中

巴中發布干部任前公示

10月27日,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發布干部任前公示。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四川省黨政領導干部任職管理辦法》等規定,為進一步減少用人失察失誤,把干部選好選准,現將李海龍等同志擬任職情況公示如下:

李海龍,男,漢族,1974年4月生,黨校大學,中共黨員,現任市發改委副主任、黨組成員,擬任正縣級領導職務。

程勇全,男,漢族,1973年10月生,在職大學,中共黨員,現任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新聞出版局(版權局)局長(兼),擬任正縣級領導職務。

王 鵬,男,漢族,1975年9月生,在職大學,中共黨員,現任市委第三巡察組副組長,擬任正縣級領導職務。

陳國文,男,漢族,1974年11月生,黨校研究生,中共黨員,現任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擬任正縣級領導職務。

干部群眾如對人選有不同意見,或認為人選有跑官要官、拉票賄選等違反紀律的行為,請於5個工作日內(10月28日至11月3日)以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反映,也可以通過市委組織部“12380”舉報電話或舉報網站進行舉報。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電話和信函應告知真實姓名,並提供聯系方式,以便調查核實。舉報電話:0827-12380,5267534(傳真),舉報網站: http://12380.bzswzzb.gov.cn/bzswzzb/。

巴中發布人事任免 陳中舉任巴中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10月26日,巴中市人民政府發布關於任免陳中舉等職務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決定:

任命:

陳中舉為巴中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試用期一年﹔

陳小川、張斌明為巴中市公安局副局長﹔

陳尚詩為巴中市水利局總工程師,試用期一年﹔

苟春生為四川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吳波為四川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局長,試用期一年﹔

張曉為巴中市人民政府駐西安辦事處(市投資促進局西安招商分局)副主任(副局長)(主持工作),試用期一年﹔

楊茂林為巴中市鐵路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王海波為巴中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支隊長,試用期一年﹔

柳昆為巴中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市公安局食品藥品環境知識產權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試用期一年﹔

張正為巴中市光霧山諾水河風景名勝區光霧山管理處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

馮以文的巴中市人民政府駐西安辦事處(市投資促進局西安招商分局)主任(局長)職務﹔

王雲生、張仕鬆的巴中市公安局副局長職務﹔

李雪的巴中市投資促進局副局長職務﹔

趙全民的四川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局長職務﹔

張斌明的巴中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支隊長職務﹔

周漢欽的巴中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支隊長職務﹔

張曉的巴中市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因企業改革,陳中舉的原任職務自然免除﹔張曉的免職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規定辦理。

李靜江任平昌縣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

根據平昌縣人大常委會公告,經2021年10月25日平昌縣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40次會議通過,任命:

李靜江同志為平昌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決定:

李靜江同志為平昌縣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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