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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禁發“一對一輔導”等變相學科類培訓廣告

2021年09月11日07:55 |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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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成都:禁發“一對一輔導”等變相學科類培訓廣告

  9月10日,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近日正式發布《關於落實“雙減”政策嚴控校外教育培訓廣告的行政提示》,對全市廣告經營、發布單位、廣告場所管理者和教育培訓機構進行提醒。其中,明確不得發布以“一對一輔導”“上門輔導”等形式變相開展學科類培訓廣告。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關於落實“雙減”政策嚴控校外教育培訓廣告的行政提示》共提出了三項要求,不得發布學科類教育培訓廣告是首要一條。其中明確,不得在電視、廣播、報紙、期刊、網絡平台、戶外(含地鐵、公交)、公共場所、居民區內各類廣告牌、電梯內廣告設施等刊登、播放面向學齡前兒童、義務教育階段、普通高中階段的學科類教育培訓廣告﹔不得發布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廣告﹔不得發布以“一對一輔導”“上門輔導”等形式變相開展學科類培訓廣告。

  第二條則明確不得在中小學、幼兒園等場所發布商業廣告。具體來看,將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

  第三條明確不得發布虛假違法廣告。包括不得無培訓資質發布培訓廣告﹔不得夸大機構實力,虛構師資、捏造資質以及含有虛構原價、虛假折扣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証書,以及對培訓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証性承諾﹔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培訓﹔不得含有提供和傳播“拍照搜題”等惰化學生思維能力、影響學生獨立思考、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的不良學習方法﹔以未成年人為服務對象的在線教育網絡產品和服務,不得插入網絡游戲鏈接,不得推送廣告等與教學無關的信息等。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廣告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持續加強廣告監測,加大廣告監管執法力度,暢通12315投訴舉報渠道,從嚴從重查處各類虛假違法廣告。(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李彥琴)

(責編:章華維、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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