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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門首確認電擊蚯蚓屬生態破壞

2021年08月27日09:31 |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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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司法部門首確認電擊蚯蚓屬生態破壞

  昨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綠發會)工作人員處了解到,綠發會近日收到了廣東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來的3份民事判決書,介紹了綠發會就3家在網上出售電蚯蚓捕獵設備的商家的公益訴訟判決結果。

  3份判決書顯示,法院認定3家公司出售的電蚯蚓捕獵設備破壞了生態環境,要求3家公司於判決生效后賠償因破壞生態環境所造成的損失共計159萬元。綠發會方面表示,此案是司法部門首次確認電擊蚯蚓屬於生態破壞。

  參與此案前期調研工作的綠發會志願者王文勇介紹,他曾收到其他志願者的舉報,稱網絡商城中有人售賣用電擊土地的方式、“絕戶式”獵捕蚯蚓的設備。獵捕者抓走蚯蚓后,會把這些蚯蚓晒干用作藥材或者作為魚食售賣給養魚的人,由於成本極低,此類操作背后暗藏暴利。

  售賣此類設備的商家會在商品介紹中明確介紹,這類設備是利用電力,讓蚯蚓自己從土地裡鑽出來,供獵捕的人直接“撈走”的工具。“我們調查中發現,隻要不是特別干燥的土地,這類設備一旦啟動,一大片土地裡的蚯蚓無論大小,都會冒出地面,人根本不用挖土,就能把蚯蚓一網打盡。”王文勇說,蚯蚓對保護土壤生態環境是具有重大作用的,意識到商家售賣的電蚯蚓獵捕設備存在巨大環境危害后,綠發會向3家售賣此類設備的公司提起公益訴訟。

  判決書顯示,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蚯蚓雖然不屬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三有”保護野生動物,但仍屬於在土壤生態系統中具有重要地位的野生動物,人類對其進行經濟利用的手段必須在合理范圍之內。

  法院表示,《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中規定,禁止使用電擊裝置等工具獵捕野生動物,任何單位和個人也不得擅自制造、出售相關的獵捕工具。3家公司出售電擊蚯蚓獵捕工具,使購買者以電擊的方式獵捕蚯蚓,對蚯蚓實施不論老幼的傷害,不利於蚯蚓和土壤生態環境的可持續利用。而根據專家的介紹,蚯蚓對保護土壤生態環境具有重大作用。

  判決書顯示,網絡商城提供的數據顯示,被起訴的一家位於廣東中山市的企業,在2020年2月到8月這7個月間就銷售了3827台電擊蚯蚓捕獲工具,銷售額達95萬余元。另兩家公司也分別銷售了711台和1741台電擊蚯蚓捕獲工具。

  法院判決3家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10日內賠償因破壞生態環境所造成的損失,共計159萬元,其中前述位於廣東中山市的公司被要求賠償95萬元,另外兩家分別賠償22萬元和42萬元。此外,法院還要求3家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在全國性媒體上刊登道歉聲明。(記者 屈暢)

(責編:羅昱、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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