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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乡社区合伙人”来了 愿意参与城市共治共管共建者都可加入

2023年04月04日08:00 | 来源:成都商报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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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成都“城乡社区合伙人”来了 愿意参与城市共治共管共建者都可加入

  记者从成都市委社治委获悉,日前,成都市出台《支持城乡社区合伙人参与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社区合伙人的主体形式、列举了社区合伙人的典型合伙场景,并明确支持社区合伙人参与社区发展治理的合作机制。

  哪些人

  可以成为城乡社区合伙人?

  成都市委社治委相关负责人说,所有愿意参与城市共治共管共建的个人或群体都可以成为城乡社区合伙人。《指导意见》根据法人和自然人的不同属性,将社区合伙人分为团体型合伙人和独立型合伙人。例如,团队型合伙人包括商家、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队;独立型合伙人包括社区规划师、社区热心居民骨干等等。

  社区合伙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参与社区共建共治?据《指导意见》,可分别围绕社区发展、社区治理、社区安全、社区服务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开发典型合作场景。

  社区合伙人

  如何与社区开展合作?

  根据社区合伙人的不同主体形式以及合作内容,《指导意见》明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式合作、“时间银行”积分式合作、公共空间共营式合作、众筹+社群式合作、社区生活圈信任生态链式合作等5种主要合作方式的工作机制,并配套给予政策和资源的支持。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式合作,依托政府购买服务公开信息平台,定期发布需求、资源、项目和供给主体清单,全流程公开,建构基层党组织、基层政府、社区、社会主体、市场主体与公众间的社会信任。

  “时间银行”积分式合作,通过参与院落秩序维护、低龄老人志愿服务高龄老人、幼儿托管、关爱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帮助残疾人、开展垃圾分类等利他志愿服务活动,累积志愿服务积分,以“服务换积分,积分存银行,累积兑权益”实现志愿服务的良性循环。

  公共空间共营式合作,通过提供免费或低偿的公共空间使用权,引入居民需求的高频服务,在为居民提供服务的同时,将部分服务收入捐入当地社区发展基金,助力社区可持续发展。

  众筹+社群式合作,针对社区内有共同需求的人群,如养老、托幼、课余托管、文化活动、安全的食物消费、修缮乡村水渠、村道等,接受服务的主体同时也可以是提供在地服务的生产者、建设者的“产消者”,通过众议众筹满足共需人群的“定制”服务需求。

  社区生活圈信任生态链式合作,立足居民生活需求,将区域内所有公共服务场所、商家、企业、手工匠人工作室等相关空间及服务,社群活动信息,群众服务需求,志愿服务招募等等,以信息平台为支撑,呈现在社区生活圈一张图上。通过在平台上发布供求信息和服务响应,构建多样化链式合作的社区生活圈信任生态。

  成为社区合伙人

  可以享有哪些支持政策?

  《指导意见》同步配套印发了《支持城乡社区合伙人参与社区发展治理的十条措施(试行)》。《十条措施》通过整合各部门相关政策和资源,从参与政府采购、运营空间合作、激励资金支持、人才评选、跨区域合作等方面,对社区合伙人予以支持。

  成都市委社治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社区合伙人品牌库,做好项目策划、合作机制研究、项目运营管理、效果评估等工作。对纳入品牌库管理的社区合伙人项目优先参与财政资金补贴遴选。鼓励建立社区合伙人基金,用于支持社区合伙人项目。(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钟茜妮)

(责编:章华维、罗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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