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羊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简易公开听证化解信访矛盾
一场心平气和的谈话,一次生动鲜活的释法说理,打开了一位86岁老人长达24年的心结。2022年3月,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12309大厅里,随着一场简易公开听证的顺利举行,信访人李某某当即决定撤回监督申请,青羊区人民检察院控申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又一次成功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首办环节。
2021年以来,青羊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常态化开展简易公开听证,促信访矛盾源头化解”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常态化开展简易公开听证工作,尽力解决信访群众的诉累访累,组织律师和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及时举行简易公开听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第一时间化解信访矛盾。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的一种办案方式,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或认为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案违法的,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检察机关可以选择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依照规范程序组织案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处理发表意见,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相比一般的公开听证,简易公开听证具有当场性、简便性、实效性的特点。
在青羊院本次的信访案件中,信访人李某某与某公司存在收购股权纠纷,办案检察官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接待室接待了李某某,并了解其述求。李某某认为某公司以欺诈手段使其在违背自身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购买该公司股份,主张该公司收购其股份退还其投资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办案检察官审核相关信访材料后,立刻结合案情实际和当事人意愿,决定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
考虑到李某某年事已高,办案人员积极协调各方相关人员,及时搭建多方对话平台,借助与成都市青羊区律师协会建立的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机制,由律协指派专职律师作为听证员对案件发表听证意见,引入三方力量,不仅耐心释法说理,更做好其情绪疏导工作,避免因当事人情绪焦虑而引发信访案矛盾上行等问题,力求一次解决当事人诉求。虽然简化了部分流程,但此次听证实际效果非常显著,对于李某某的疑惑,听证员逐项解释《公司法》关于公司收购公司股份(即股份回购)的各种情形及股权投资与储蓄投资的不同之处,最终,当事人表示撤回监督申请。
青羊区检察院将这次公开听证作为解决类似案件的范本,坚持做好有效诉源治理,通过充分的释法说理工作,把矛盾解决在首办环节,避免更多司法资源的浪费。这不仅是对最高检常态化开展简易公开听证的工作要求的积极探索和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负责该案件的检察官樊泳余表示:“青羊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其与司法办案实际相结合,坚持矛盾不上交,让简易公开听证成为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路径之一。” (廖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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