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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建厅发文明确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首责

2022年01月18日07:54 |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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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省住建厅发文明确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首责

  日前,记者从四川省住建厅获悉,该厅印发的《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若干措施》已于1月1日起施行。《措施》再次明确,对于工程质量,建设单位负首要责任,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针对工程质量的责任问题,四川为何专门发文?“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的投资者、牵头者和受益者,必须要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四川省工程质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建筑工程品质整体上还不高,现有的质量保障体系仍存在亟待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是比较突出的薄弱环节。”

  《措施》明确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的首要责任。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牵头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对因工程质量给工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措施》强调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应按照规定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明确该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使其对该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当按规定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措施》要求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技术难度配备项目负责人和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对建设单位配备项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数量,《措施》还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大类别下,针对不同的造价情况专门进行了分类细化。如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加不少于1人。

  此外,《措施》还对依法发包、实名制管理、建筑材料供应、工程质量检测等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明海)

(责编:袁菡苓、罗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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