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市州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人民网成都9月17日电 (李强强)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释放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的强烈信号,警醒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懂规矩、明纪法、知敬畏,近日,四川省自贡市、德阳市、甘孜州通报了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自贡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荣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郝功德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和2020年春节前后,郝功德后先后5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3.3万元、高档白酒6瓶。郝功德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郝功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大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杨运才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20年端午节、中秋节前,杨运才先后2次收受与本单位存在业务往来的某公司负责人所送高档白酒等礼品,折价0.9万元。2021年9月,杨运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自流井区文化馆原馆长王世泽借外出培训之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王世泽到上海参加全市文化系统青年干部培训,期间邀请一同参训的原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某科室负责人(已另案处理)乘坐游船观赏上海外滩夜景,并未经批准私自前往南京游玩。培训结束统一返回成都后,王世泽擅自在成都逗留1天才返回自贡。事后,王世泽将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共计2242元在单位报销。王世泽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1年6月,王世泽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降低四个岗位等级。
4.富顺县永年中学原党委书记、校长聂晓枫等人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9年下半年,永年中学原校长聂晓枫、原副校长包世香、原副校长王平等人多次违规接受四川某艺术培训机构代理人宴请。2019年至2020年,永年中学通过向学生多收资料费和收受多家校外艺术培训机构招生返点费方式违规收取费用共计53万余元,并违规以各种补助名义发放给该校教职工。聂晓枫、包世香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0年12月,王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2月,聂晓枫、包世香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降低二个岗位等级。
德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广汉市公安局雒城派出所一级警员卢智勇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9年11月,广汉市公安局原新平派出所一级警员卢智勇在办理张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案过程中,收受张某某所送现金1.5万元和中华牌香烟一条。2021年6月,卢智勇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违纪款物已全部退赔。
2.绵竹市司法局律师工作股股长李君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7月至2021年初,李君剑在担任绵竹市司法局公律股股长和律师工作股股长期间,多次违规接受辖区个别法律服务所宴请。同时,李君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李君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中江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副书记、县应急救援中心原主任毛毅等人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资金并发放津补贴问题。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毛毅与中江县土地储备中心综合股负责人吉庆华商议,以解决单位不好处理的费用及返还工作经费为由,向相关土地评估公司及测绘公司收取资金,共计17万余元。2020年1月至2020年4月,经毛毅和吉庆华商议,中江县土地储备中心以发放考核费、加班费、车补、慰问费等名义,向毛毅、吉庆华等6人发放津补贴,共计12万余元。同时,毛毅、吉庆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3月,毛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吉庆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其他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项已全部追缴。
甘孜州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甘孜州委群众工作局兼州信访局原局长洛绒土登违规购买高档酒水用于公务接待等问题。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洛绒土登安排州委群众工作局工作人员将24.79万元公务经费作为预付款转至康定市某商户账户,并以虚假购销清单和发票平账。在此期间,洛绒土登安排单位工作人员陆续从预付款内提取价值19万余元的高档白酒、红酒用于公务接待。2021年4月,洛绒土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2.海子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主任孙康寿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时任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副局长孙康寿签字同意,以“值班费”和“加班费”名义,向单位干部职工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公务接待期间购买的烟、高档酒水和娱乐场所消费等支出共计9万余元。孙康寿作为该局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4月,孙康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原局长阿朗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初,阿朗在任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期间,收受工程招标代理商王某赠送的现金5万元和茅台酒一件;2014年至2017年期间,阿朗在逢年过节时,先后向时任得荣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其子女赠送现金红包2000元以及藏香猪、红酒等土特产品。2021年7月,阿朗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和政务撤职处分。
4.德格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原大队长李德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9年至2021年,李德元在担任德格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大队长期间,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春节拜年红包2000元、老窖特曲酒和月饼等礼品。同时,李德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李德元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和政务撤职处分。
5.理塘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扎西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提供的宴请、住宿和娱乐项目问题。2019年9月,扎西与时任理塘县刑事侦查大队甲某(另案处理)在办理某刑事案件期间,前往成都调查取证。期间,二人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所提供的宴请、住宿和娱乐项目。2021年8月,扎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降级(由三级警长降为四级警长)处分。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