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文化公园管理办法出炉 成立新机构负责开发运营

7月16日,成都正式公布《成都天府文化公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成都天府文化公园(以下简称天府文化公园)的规划、建设、运营、发展、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办法》将自2021年8月16日起施行。
天府文化公园东至东华门街,西至西郊河,南至君平街-西御街-东御街,北至东门街-羊市街-西玉龙街,涵盖了天府广场、东华门遗址公园、人民公园、祠堂街和宽窄巷子等文旅项目和街区商圈。天府文化公园是传承天府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改变中心城区城市格局、重塑城市形态的牵引性工程。
成立成都天府文化公园发展服务局
记者在《办法》中注意到,天府文化公园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产业发展、综合协调等工作都由成都天府文化公园发展服务局负责。发展服务局由青羊区人民政府管理,将由有关机关依法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法》明确,发展服务局负责天府文化公园产业规划、城市设计、城市更新规划等编制工作,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按照有关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天府文化公园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编制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则和指引,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承担天府文化公园运营、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天府文化公园开发建设等工作;负责天府文化公园招商引资、项目促建、企业服务、营商环境优化、宣传推广、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
在天府文化公园运营方面,发展服务局可以依法利用天府文化公园内的国有土地、国有资产等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筹措资金用于天府文化公园开发、建设和运营。
推动创新集群与产业集群融合发展
天府文化公园的建设离不开产业与创新。据悉,天府文化公园将以“文创+”导向,发展传媒影视、创意设计、现代时尚、音乐艺术、文体旅游、信息服务六大重点领域,突出创意经济,强调智能化、跨界化、定制化的“文创+”多元体验,实现文商旅融合发展,打造具有国际显示度、美誉度的文博创意集聚区和金融高端商务集聚区。
在双创发展政策方面,《办法》提出,天府文化公园应当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整合人才、信息等资源,推动创新集群与产业集群融合发展。鼓励国(境)内外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组织或行业协会在天府文化公园设立总部或者区域性总部。鼓励在天府文化公园设立金融服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投资咨询、知识产权交易、商务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
在产业优惠政策方面,《办法》提出,除享受国家、省、市级优惠政策外,发展服务局可以根据天府文化公园产业规划,制定引导产业聚集、扶持产业发展、鼓励产业创新的优惠政策。
成都还鼓励在天府文化公园内对属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重大举措、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的探索性制度和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机制等,依法开展先行先试。(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彭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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