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四川频道

出台18条措施 四川内江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2021年07月15日17:27 | 来源:内江日报
小字号
原标题:内江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记者7月12日从内江市政府办获悉,内江出台八个重点任务18条工作措施,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八个重点任务包括: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全面开展耕地保护检查,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清单划定诸多“禁止线”和“硬杠杠”。譬如: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正在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的要立即停止。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不得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不准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片耕地,不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清单明确,要持续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不得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用地。各地不得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各项建设用地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报批,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标准使用,严禁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批甲占乙。对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等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

在责任落实方面,要求各地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内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艳梅)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