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农村自建房擅自“住改商”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加强事前监督 规范安全监管(来信调查)
近期,本报收到不少读者来信,反映农村自建房未经批准许可,擅自改为饭店、民宿、农家乐等经营场所,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农村自建房究竟存在哪些安全隐患?日常监管还有哪些短板不足?如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近日,记者赴多地农村进行了调查。
一些农村房屋改扩建时,对质量、承重、消防等问题缺乏充分考虑
“施工前三天我不在家,第四天一回家就发现活干得很不规范,只好让工人们推倒重来。”前不久,家住四川南部某村的陈明福对自家房屋进行了改扩建。
“没有资质的零散小工,工钱是每天150元,专业施工人员的工钱是每天300多元,为了省钱,我就选了前者。”但很快,有建筑行业从业经验的陈明福就发现,这些工人连最基本的钢筋捆扎方法都不掌握,有的地方也没有按图纸施工,“我算比较懂行的,还能看出来,如果换作其他人,估计很难看出门道,安全隐患不小。”
在陈明福请来的施工人员中,王经林干泥瓦匠已有10余年,他不到20岁便跟着村里的师傅学手艺,去过不少乡镇盖房子。但他坦承,从未参加过任何培训,也没有考过任何资质证书,施工时往往是看着图纸按照经验操作。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农村房屋改扩建时,大多请本村本乡的散工、零工组成临时施工队,凭经验干活,对质量、承重、消防等问题缺乏充分考虑。云南某县长期分管农村自建房工作的赵主任说:“活跃在乡村的建筑施工队普遍缺少专业资质。你跟他说一斤水泥配多少沙,这个他能理解,但是你要说配比,他就不知道了。”
辽宁某县一名村支书也表示:“对于农民来说,找专业的建筑施工队还是有点贵。现在农村盖房大多都没有正规图纸,一般都是找村里瓦工或木工帮着画一画。”
“改扩建完成后的验收也全凭业主目测,看看墙体是否垂直、有无裂痕等,前后看一遍,没啥大问题,验收就算通过了。”王经林说。
“住改商”存在改造不规范、私自增加楼层等问题
楼顶严重漏水,门口地面下沉、外墙出现脱落……在四川东北部某村,40余户农户自建了新房子,没想到入住后却问题连连。
“本来想申报新农村聚居点,但是规划没通过,只能自己建。”村民刘忠说,这批房屋只拿到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但土地使用手续不齐全,房屋承建商也没有资质。
记者调查发现,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农民对居住条件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农房改扩建成为了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重要途径,或者增加楼层扩大居住面积,或者将自家住宅改扩建后用于经营饭店、超市等。这些改扩建行为不仅改变了房屋原有的承重结构,而且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质量难有保障,埋下了安全隐患。
云南某县一名村民韩师傅介绍,近年来,有村民为了办商铺、开饭店,频繁加建楼层,“一般需要经过村委会审批同意才可以,但也不排除少数人私自动工的情况。”
前段时间,韩师傅所在的村里明确要求加建必须经过审批。可是部分农户置若罔闻,擅自扩建,少的加到4层,多的加到7层。记者采访发现,部分区域如果被划入拆迁范围,抢建现象更为严重。
韩师傅表示,一些村民在打地基时,就为今后加建做好了准备,一般会留有一两层的余地。
基层执法力量有限,发现和治理违规改扩建存在两难
今年6月,四川西部某村有村民利用集体土地违规自建房屋,被其他村民举报。当地执法部门调查发现,该房屋既无用地手续,也没有申请建设规划许可,建设施工找的也是没有建筑资质的施工队。
“对于农村的违规自建和改扩建,除非有当地村民或村干部举报,否则很难被及时发现。”一名执法队员表示,县乡两级执法力量有限,村干部应负起监管责任。不过很多时候村干部觉得乡里乡亲,情面上抹不开。
辽宁某县住建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坦言,村委会、乡镇、住建等部门存在监管不深入、不到位等问题。一方面,住建部门、乡镇的专业工作人员较少,加上农村自建房点多面广,监管难免有漏洞;另一方面,改扩建一般多是在原房屋上进行,不需要办理房产证等手续,客观上增加了发现和治理违规改扩建的难度。
“因为清理大棚房,农村房屋改扩建这两年才管得严了点。”一名建筑业从业者陆经理告诉记者,前几年在偏远乡村,如果只是加建一层房屋,因为不涉及占地,往往是农户自己就改建了,并不会办什么手续。如果是在自己院子里加建房屋,村里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了。
除了监管力量薄弱,还有一些外在的客观因素。辽宁某村党支部书记说:“有些村民家里人口比较多,现有房屋不够住,但村内没有新的宅基地指标,农户只能在自家的庭院盖门房或耳房。乡里乡亲的,咱也不能说不让盖,不让盖真没地方住。”
按照规定,村民建房应向乡镇提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书面申请。可是有的村民盖房,迟迟等不来审批手续,这才未批先建。村里发现问题后,考虑农民实际情况,没有及时制止,等到乡镇及有关部门知晓时,房子已经建成入住了。“目前不少地方没有出台具体规划,如何依法审批?可是群众建房又不能一直等,住房需求如何满足?的确存在两难!”赵主任说。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农村自建房改扩建的事前监督
一家建筑公司的房屋质检员顾治龙建议,加强对农村经营性场所改扩建的安全监管,从许可、设计到施工、验收,建立起一套安全可行的制度。有专家建议将乡村规划、农村自建房审批等问题纳入乡村振兴规划中统筹考虑,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昆明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陶忠表示,对农村自建房改扩建必须进行全程监督,特别是事前监督,一旦违建变为既成事实,查处、整改起来成本高、难度大,“建议在农村危房改造基础上,全面摸清目前改扩建房屋的安全状况,对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尽快采取维修加固措施;对于改扩建为经营场所的,更要加强日常监管,尽快完成除险加固工作。”
陶忠还建议,一方面,明确农村自建房改扩建审批条件、监管主体,避免因无法办手续导致脱管;另一方面,加强对改扩建房屋的质量安全监管。这方面可借鉴农村危房改造经验,制定改扩建认定、加固和验收的相关办法。同时,结合农村建筑从业人员普遍未经专业训练的实际,加强技能培训。
一名县住建部门负责人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对于用作经营性用房的,要进行全面监管,对于违规改造的,要依法处理,“建议有关部门在完善房产证审批手续的同时,成立专门队伍,对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对房屋改扩建的施工企业、单位、施工队加强监管,没有审批手续、安全得不到保障的,一律不允许擅自改扩建,切实保障农村自建房安全。”
《 人民日报 》( 2020年10月26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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