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政策明年起調整
購買2年以上住房對外銷售免征增值稅
2025年12月31日09:4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本報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汪文正)財政部、稅務總局30日發布公告明確,個人(不含個體工商戶中的一般納稅人,下同)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五條第一款同步停止執行。
公告明確,2026年1月1日前,個人銷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稅尚未申報繳納的,符合公告規定的可按公告執行。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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