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擬出台新建住宅新規 提升得房率,用規劃逼出好房子好小區
9月9日,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布關於公開征求《〈成都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24)〉的補充規定》意見的公告,擬納入支持高品質住宅規劃建設管理的相關內容,形成《〈成都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24)〉的補充規定(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
意見征集時間截止到2025年9月15日。
得房率將變得更高
《成都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24)》中規定:“每套住宅飄窗、陽台以及非公共活動空間的水平投影面積不大於該套住宅套型建筑面積的20%。”而根據征求意見稿第六條,“陽台、飄窗以及各類形式的入戶花園、空中花園、露台等房屋附屬空間的水平投影面積不大於該項目住宅計容建筑面積的30%。”
對此,四川中原地產研究院院長吳江分析認為:“此次征求意見稿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了10%,按當下最流行的140平方米產品來算,意味著可以增加14平方米,從此140平方米可以做‘4+X房’,得房率將會變得更高。”
根據征求意見稿第七條,陽台無論封閉與否,均按照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納入容積率計算。對此,吳江認為:“這意味著既允許業主享受大陽台,又不會破壞建筑外立面。”
此外,征求意見稿第八條規定,坡屋頂起坡高度不大於0.6米、坡度不大於35度、屋脊結構頂板距樓面淨高不大於4.8米的部分不納入容積率計算。“意味著未來的住宅頂層戶型,可以有更多設計空間。”吳江說。
多項公共設施不納入容積率計算
根據征求意見稿第一條,不超過小區項目總建筑面積1.5%、權屬歸小區全體業主共有的項目配套用房不納入容積率計算。根據征求意見稿第四條、第五條,開敞式風雨連廊和開敞式非機動車(含電動自行車)停車棚(庫)不納入容積率、建筑密度計算。
“這些規定有助於開發商和全體業主實現雙贏,開發商可以多做配套,業主將能享受更多福利。設計風雨連廊,讓業主即使突遇下雨也可以休閑漫步。鼓勵構建家門口服務體系、打通便民服務的‘最后100米’、讓業主方便取快遞等,都直接從規劃上對開發商提供服務提出了具體要求,未來的住房唯有做好細節才能體現品質。”吳江說。
每戶至少0.5個電動自行車位
針對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的問題,征求意見稿第五條提出,電動自行車配建標准原則上不低於0.5個車位/戶,每個電動自行車位長度不應小於2米、寬度不應小於0.8米。“這將有利於改善電動自行車亂停亂放的現象,新建小區需按戶數配足電動自行車位,實現人車分行,避免電動自行車擠佔樓道和引起火災,從源頭上解決問題。”吳江分析。
另外,征求意見稿第十二條規定,支持通過地塊包裝、帶方案出讓等一地一策方式,在土地出讓條件中明確提出起居室通高、生態建筑等住宅規劃新設計要求,推動新理念、新技術、新材料的應用,不斷推進住宅產品設計創新。
“這意味著,成都要用規劃手段,逼出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過去開發商摳容積率、摳密度,未來要摳的是生活便利度、設計美感和社區功能。”吳江說。(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范瑞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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