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十五條新政支持創業帶動就業
自五月一日起施行

●創業擔保貸款個人申請額度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小微企業申請額度由400萬元提高至600萬元
●創業補貼覆蓋人群擴大到離校5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入鄉農民工、自主就業退役士兵
●搭建四川省科創通平台,加強創業資源交易展示,為創業者提供全方位專業服務
4月30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支持創業帶動就業的若干政策措施》,從強化財政政策支持、加強稅收金融支持、健全創業支持體系、優化創業服務保障等4個方面提出15條新政,以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形成以創業集聚產業、以創業帶動就業的良好生態,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新政自5月1日起施行。
提高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擴大創業補貼覆蓋對象
資金困境是創業者在初創期的普遍難題,新政對此加大了資金支持。
首先加大創業信貸支持力度。創業擔保貸款個人申請額度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小微企業申請額度由400萬元提高至600萬元,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貼息。鼓勵經辦銀行對貸款到期時繼續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人給予無還本續貸支持。對在川創業3年內符合條件的18—40歲青年提供3萬—10萬元免利息、免擔保、免抵押創業啟動資金貸款。
為鼓勵支持更多人創業,創業補貼覆蓋人群擴大到離校5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入鄉農民工、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實施分段補貼辦法,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自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給予創業補貼5000元﹔正常運營18個月以上的,由各地根據創業規模、創業所處階段、吸納就業人數等因素再給予創業補貼,最高不超過1萬元。
發放穩崗擴崗專項貸款,企業擴崗可享稅收減免
更多金融支持政策將助力經營主體進一步激發活力。
企業擴崗可享稅收減免政策。企業招用脫貧人口、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以及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
發放穩崗擴崗專項貸款。鼓勵商業銀行設立金融助企穩崗擴崗專項貸款,對不裁員或用工人數減少水平低於5.5%的企業,在授信額度、貸款利率等方面給予適當優惠,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及時提供無還本續貸支持,降低企業資金周轉成本。
擴大創業培訓,覆蓋所有有創業需求的勞動者
新政進一步加大創業培訓力度,支持返鄉入鄉創業,同時還明確要求加強創業師資隊伍建設。
創業培訓對象將覆蓋到所有有創業需求的勞動者,實施差異化創業培訓補貼。鼓勵行業部門和地方政府緊貼“15+N”重點產業鏈和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發展需求,圍繞首發經濟、銀發經濟、冰雪經濟、國際旅游等,開發特色創業培訓項目。挖掘平台經濟、小店經濟孕育創業、吸納就業潛力,加大對農村電商、跨境電商等新就業形態和靈活就業有創業需求的人員創業培訓,支持發展各類特色小店、手工作坊等小規模經濟實體。
鼓勵重點群體返鄉入鄉創業,對領辦創辦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的,可按規定享受小微企業扶持政策。鼓勵各地對返鄉入鄉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或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購置農機設備、興辦養老托育服務機構等,按規定給予一定補貼。
搭建創業資源對接平台,加大創業失敗幫扶
根據新政,全省將通過積極舉辦“天府杯”“挑戰杯”等系列創新創業賽事,搭建創業資源對接平台。搭建四川省科創通平台,加強創業資源交易展示,為創業者提供創業政策、能力測評、融資對接、經營代理、項目展示等全方位專業服務,促進優秀創業項目加快成果轉化。
加強各類創新創業孵化器、創業園區、創業街區、創業樓宇、創客集市等創業載體建設。打造特色化創業載體,採取減免場地租金、物業費用等優惠政策吸引各類創業項目入駐。根據載體入駐創業項目數量、孵化效果和帶動就業成效,按規定給予獎補。對新建的國家、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按規定給予支持。
新政還創新性提出加大對創業失敗人員幫扶。鼓勵各地根據創業發展需要,支持保險機構加強創業領域商業保險產品開發。對創業失敗的創業者按規定進行失業登記,及時提供就業服務。(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春華)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