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布2023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首批典型案例

人民網成都6月1日電 據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消息,2023年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開展以來,成都市市場監管局聚焦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重點商品、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持續深入開展“鐵拳”行動,嚴厲查辦了一批違法案件,有力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5月31日,該局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后廚發現罌粟殼 金牛區一酒店被罰19萬元
金牛區市場監管局在成都市龍欣盛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在后廚涼菜間發現一個不鏽鋼盆中盛裝的干香料疑似罌粟殼。經現場快速檢測,“可待因、那可丁、罌粟鹼項目”檢驗結論顯示“不合格”。
經立案調查,當事人未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証》為酒店入住客人及酒店員工供餐,構成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的違法行為﹔未及時清理后廚過期食品,構成未按要求貯存食品的違法行為﹔使用含罌粟殼的原料制作菜品供員工餐食用,構成用非食品原料經營食品的違法行為。
金牛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依規對當事人作出警告、沒收涉案產品以及罰款19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銷售不合格復合肥料 邛崍一公司被罰沒萬元
根據邛崍市農業農村局移交的抽檢不合格線索,邛崍市市場監管局對四川優信良品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寶林惠民農資銷售的不合格復合肥料進行查封,並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銷售抽檢不合格復合肥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規定。
邛崍市市場監管局依法依規沒收該公司涉案產品、沒收違法所得1446元,並處罰款8800元。
案例三:“刷單炒信”進行虛假宣傳 青羊區一美容公司被罰4萬元
網店的商品評價裡竟然寫著“老板刷的不給錢”的字樣,這是怎麼回事?青羊區市場監管局在監督檢查時發現,發現成都絲語美容咨詢有限公司網店裡的蹊蹺。
經立案調查,該公司為提升其店鋪在購物平台的排名,委托某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代運營幫助增加銷量並發布了其經營的某護手霜、某護手膏2個商品的補單任務。接受任務的消費者下單后,該公司向其發送空包,交易內容系偽造。截至案發時,已完成補單16單,涉案金額2760元。
以不正當方式提高商品銷量,從而提高店鋪排名,這樣“刷單炒信”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青羊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依規對當事人處以罰款4萬元。
案例四:擅自銷售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証目錄產品 郫都一公司被罰
在接到舉報后,郫都區市場監管局對郫縣永虹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成品庫房存放的無極可控烤火爐產品及外包裝上無“3C”標志,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烤火爐《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証証書》,且上述產品有出廠銷售行為,隨即對其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生產的電烤爐產品為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証目錄的產品,該公司未經認証且未標注認証標志將其擅自出廠銷售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証認可條例》第二十七條的相關規定,郫都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處以罰款51000元、沒收違法所得4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未經許可擅自安裝特種設備 簡陽一公司被罰4萬元
工廠內,一台壓力容器(脫蠟釜)正在使用中,可作為特種設備,卻不見安裝告知書、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証書、有效的定期檢驗報告等資質材料。
簡陽市市場監管局對簡陽瑞鑫精密鑄造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當事人自行安裝特種設備,且安裝時未告知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的監督管理部門,未辦理相應的安裝許可。
未經許可擅自安裝特種設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簡陽市市場監管市局依法依規責令當事人由取得許可的單位重新安裝,經檢驗合格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使用,並處罰款40000元。
案例六:使用擅自改裝的蒸汽鍋爐 雙流一公司被查處
雙流區市場監管局對四川旺大農牧科技有限公司的特種設備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發現該公司正在使用的一台蒸汽鍋爐改裝了超低氮燃燒器,但不能提供監督檢驗報告。
經查,對涉案鍋爐進行改裝的施工單位未履行告知手續,修理過程也沒有經過監督檢驗。修理完成后,由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對廢氣指標進行了監測,出具監測報告后,交付當事人開始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鍋爐重大修理過程應當經特種設備檢驗機構進行監督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雙流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依規責令當事人停止使用涉案蒸汽鍋爐,並處以罰款10000元,責令鍋爐修理單位限期整改。
案例七:仿冒“舍得酒” 包裝 大邑一公司被查處
根據舉報,大邑縣市場監管局對成都新蓉裕騰包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場所內堆放有黑色和紅色的“窖藏”包裝盒12618個,經舍得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授權人辨認其包裝盒的顯著特征及設計風格與舍得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舍得”包裝盒近似,執法人員依法對上述商品實施了查封行政強制措施。
因構成生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大邑縣市場監管局依法依規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涉案產品,並罰款123134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八:擅自生產銷售品牌路由器、機頂盒 公安機關已立案調查
龍泉驛區西河街道上游村某二層民居內,龍泉驛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和區公安分局民警發現了大量成品機頂盒、華為悅盒外包裝、遙控器、無線路由器以及其他用於生產組裝的華為機頂盒外殼、主板配件、天線配件、華為標簽等原材料。
現場,韓某某等人不能出示生產銷售“華為”機頂盒、“TP-LINK”路由器的相關資質及生產銷售數據資料。據了解,這些材料通過組裝后,通過快遞發貨。
經初步核算,現場查獲物品涉案金額約5萬元,快遞發貨貨值60余萬元。
生產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路由器、機頂盒,韓某某等的行為已涉嫌構成犯罪。目前,該案已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調查。(趙祖樂、實習生陳芳斌)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