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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保護“地球之腎” 最高法發布濕地生態保護典型案例

2023年06月01日09:23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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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進一步保護“地球之腎” 最高法發布濕地生態保護典型案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實施一周年來臨之際,5月31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濕地生態保護典型案例,旨在凝聚珍愛濕地、保護濕地的社會共識,並進一步加強濕地司法保護。

  濕地發揮著涵養水源、調節氣候、改善環境、維護生物多樣性等生態功能,被譽為“地球之腎”。濕地保護法是中國首次專門針對濕地生態系統進行立法保護,該法於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記者從最高法獲悉,本次發布的12件濕地生態保護專題典型案例,包括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訴訟等不同訴訟類型,涉及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保護、外來入侵物種防控、大江大河和重點湖河濕地灘涂保護等多方面內容。

  典型案例保護范圍涉及黑龍江興凱湖濕地、江蘇鹽城沿海灘涂濕地、上海長江河口灘涂濕地、浙江杭州灣濕地、福建泉州灣河口濕地、廣東海珠濕地等在全國乃至全球具有重要影響的濕地保護區。這些濕地重點保護且被大眾熟知的珍稀瀕危野生動物包括丹頂鶴、麋鹿、中華白海豚、中華鱘等數十種。

  此次發布了“韓某輝等二十二人非法狩獵案”。案情顯示,2019年9月至2021年9月,魏某晏聯絡黃某、姚某飛進行銷售,韓某輝負責運輸、發貨。韓某輝、魏某晏等二十名被告人共計非法獵捕野生動物27319隻,黃某、姚某飛合計收購非法獵捕的野生動物10602隻。

  黑龍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韓某輝等二十二名被告人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狩獵罪。本案系共同犯罪,根據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次要作用,分別認定了主犯、從犯﹔並根據各被告人的自首等情節及犯罪危害程度,對各被告人分別判處拘役六個月至有期徒刑兩年九個月不等的刑罰,依法追繳非法所得共計396600元人民幣,並沒收犯罪工具。

  有評論認為,本案中,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全案二十二名被告人非法狩獵行為的刑事責任,對破壞濕地生態環境的行為進行全鏈條打擊,是司法部門在環境生態保護領域貫徹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的鮮活案例。(中新網記者 張素)

(責編:羅昱、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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