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坐電梯摔傷 地鐵公司承擔60%賠償責任
2023年05月29日08:08 | 來源:華西都市報

原標題:乘客坐電梯摔傷 地鐵公司承擔60%賠償責任
5月28日,記者從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獲悉,日前,在法院公布的涉“路”糾紛典型案例中,一起乘客因摔傷向成都地鐵運營有限公司索賠的案例引發關注。
這起案件,最早得追溯到兩年前。監控視頻顯示,2021年3月12日上午9時許,陳某乘坐成都地鐵3號線,在太平園站內乘扶梯上行時,前方乘客站立不穩突然后退將陳某撞倒,致陳某腰部受傷。地鐵工作人員一邊關停電梯,一邊撥打120將陳某送至成都雙楠醫院。治療期間,陳某共花費醫療費50464.71元。經四川華大科技司法鑒定所鑒定,陳某腰椎的損傷殘疾程度被評定為十級。陳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地鐵運營公司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系旅客在乘坐地鐵扶梯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受傷事故,承運人應對旅客的人身安全承擔安全保障義務。此次事故中,地鐵運營公司在客運組織方面存在疏漏,對陳某受傷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陳某在乘坐扶梯時雙手提有物品,自身應盡的謹慎注意義務做得不夠,對事故的發生也有一定責任。根據本案實際情況,被告地鐵運營公司對損害后果承擔60%的賠償責任。
法律從維護社會誠信和公平、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社會活動秩序等多視角出發,規定了公共場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義務,並明確管理人在履行上述義務時存在瑕疵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法院同時提醒,乘客在地鐵站內行走應注意地面通行環境、乘坐自動扶梯應當緊握扶手,這是出行需承擔的必要注意義務,也是成年人應當知曉和遵守的安全規則。(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責編:章華維、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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