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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起 成都市這些保障標准將提高

2023年01月01日08:08 | 來源:川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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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2023年1月1日起 成都市這些保障標准將提高

  2022年12月31日,川觀新聞記者從成都市民政局獲悉,自2023年1月1日起,成都市將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和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准。

  具體如何調整?不同區域和群體標准有何區別?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是成都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實提高全市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的重要舉措。從2023年1月1日起,成都將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有效期1年。其中,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統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910元。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統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60元。

  為貫徹落實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准自然增長機制,確保孤兒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受到影響,從2023年1月1日起,成都將提高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准。此次調整對象為機構養育孤兒和社會散居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其中,機構養育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准由每人每月198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000元。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准由每人每月135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400元。(川觀新聞記者 吳亞飛)

(責編:章華維、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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