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農民工不再憂“薪” 成都多部門聯合印發依法懲治拖欠農民工薪酬違法行為實施意見
人民網成都12月29日電 12月28日,據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日前,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成都市檢察院、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總工會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依法懲治拖欠農民工薪酬違法行為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進一步加強成都市農民工工資權益保障力度,充分發揮市域各部門協同治理的主動性、多方合作的聯動性、風險管控的實效性,強化各部門預防化解拖欠農民工工資及相關衍生問題的職能職責,切實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合法權益。
《意見》共分為八個部分,內容涵蓋工作目標、各部門職責和組織保障等,明確了多部門間規范處置流程,搭建了協調對接溝通平台,充分發揮勞動監察、行政執法、刑事打擊、民事審判、工會保護等職能,在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事件中起到聯合懲治、司法保障、法治宣傳、教育震懾的積極作用。
《意見》重點強調了以下內容:
五部門依照本實施意見的規定,在法律規定范圍內加強涉農民工權益保障案件的協同辦理,聯合建立健全涉農民工權益保障的全域性、全鏈條法律援助、行政處罰、司法保障機制。其中,成都市人社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依法處置非法欠薪、違法討薪行為,並會同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門完善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保障行刑銜接的渠道暢通﹔成都市總工會做好普法宣傳和法律援助提供,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檢察院、成都市法院應強化健全與成都市人社局等行政執法部門的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全力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
各部門應充分發揮職能職責以及聯動協調處置工作機制,依法保障農民工權益,特別是預防、處置、化解涉及在建設工程領域內拖欠農民工工資以及侵犯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其中,人社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依法對惡意欠薪、非法討薪的行為進行查處,對拒不配合、改正的行為責令改正,需列入失信懲戒的列入失信懲戒名單,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置﹔公安機關應加強與人社部門、檢察院、法院的溝通協調,進一步暢通市縣兩級行刑銜接工作渠道,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相關工作規定,加大對行政執法部門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刑事打擊力度﹔檢察機關依法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全力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的建議移送、立案監督、批捕起訴及審判監督等工作﹔人民法院要建立與各區(市)縣法院特邀調解機構的溝通協作機制,對進入訴訟環節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暢通調解、訴訟的對接機制,及時指導保障訴前調解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訴前調解程序與審判程序有效銜接﹔對非訴調解方式化解的案件,積極適用司法確認,對權利義務關系明確、有金錢給付內容的案件引導農民工申請支付令或者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推動簡案快審和繁案精審,努力實現糾紛一次性、實質化解﹔成都市總工會負責指導區(市)縣工會組織加強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組織和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勞動保障法律監督作用,提高基層工會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能力。
建立市級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應確定專門聯絡人員,協調小組辦公室設立在成都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全面負責溝通協調工作。各區(市)縣相關職能部門參照市級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協調小組成員組成建立轄區內協調小組,協調本轄區內涉農民工工資問題失信懲戒工作對接等處理事宜。條件成熟的地方,可吸收其他職能部門作為成員單位。
各區(市)縣針對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處置解決將納入年度考核﹔同時,推動多部門聯系溝通工作常態化,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總結交流工作情況,分析查找存在問題,研究提出工作對策,並形成會議紀要。加強對工作情況的分析、經驗總結,強化探索創新,提煉可復制、可推廣的有效做法,積極開展農民工權益保障多部門聯合工作報送工作,總結推廣成都經驗。
工資報酬是廣大農民工最直接、最核心的權益,維護好農民工的工資報酬權益,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意義重大。《意見》的聯合印發,是成都市域各部門主動扛起政治責任,密切協調配合,積極主動作為的又一創新舉措。(王洪江、張子純、齊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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