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十三條措施強化疫情防控醫療保障
人民網成都12月28日電 (郭瑩)據成都市醫保局消息,《做好疫情防控新階段下“惠民助企·醫保十三條”工作措施》已經出台,具體內容如下:
一、開通緊缺藥品供應綠色通道。對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中涉及的藥品(醫用耗材)開通綠色挂網通道,幫助醫療機構對接省藥械採購平台開展“先採購后備案”臨時採購。建立重點供應企業溝通聯絡機制,實時監測省藥械採購平台採購供應情況,保障藥品(醫用耗材)及時配送到位。
二、住院床位加床納入醫保報銷。在疫情防控新階段下,對超負荷收治住院患者的定點醫療機構,其發生的住院床位加床行為,視為正常床位服務納入醫保報銷,不作為協議管理床位數考核事項。
三、跨院調劑使用的中藥類醫院制劑納入醫保報銷。經藥品監管部門批准可調劑使用的退熱、鎮痛等功能的中藥類醫院制劑優先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支持跨統籌地區調劑使用的中藥類醫院制劑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四、支持群眾線上就醫問診。鼓勵符合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程序提供“互聯網+”醫療服務,實現挂號、問診、購藥一體化的醫保線上結算,實現定點醫療機構“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與線下醫療服務執行相同的目錄、醫保支付類別和支付標准。
五、提前預撥醫療機構救治費用。根據定點醫療機構實際情況,原則上按照醫保月均支付額2個月的標准,在2023年1月5日前將預付金全面撥付到位。
六、加強特殊人群用藥供應保障。進一步優化按藥品保障經辦流程,放寬基因檢測報告認定范圍,對於非認定、非治療醫療機構出具的檢查檢驗報告,允許認定醫療機構綜合評估后採用。
七、允許醫療機構跨科室、跨專業實施救治。鼓勵醫療機構優化科室設置,允許跨科室、跨專業合理收治重症患者,其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八、保障失能人員待遇。參保人員通過線上、線下或代辦等方式申請長護險待遇的,及時按規定進行審核、受理。經評估符合待遇享受條件的,長期護理保險待遇自醫保經辦機構受理之日起12個工作日后,按規定計算待遇支付起始時間。因新冠病毒感染暫停規范化培訓的,培訓暫停時間不計入居家護理人員3個月培訓時限范圍內。
九、建立醫保基金快審快撥機制。加快定點醫藥機構清算撥付,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發起清算申請費用,無需審核的,7個工作日內撥付到位﹔需審核的,20個工作日內撥付到位。
十、加快藥械集採結余留用資金撥付。按照應撥盡撥原則,20個工作日內為醫療機構按規定將結余留用資金用於人員獎勵提供資金支持。
十一、推動便民發熱診療服務站納入醫保門診聯網結算全覆蓋。按照市衛健委《改造核酸採樣方艙建設發熱診療站試點方案》完成改造,且由本市醫保定點的基層公益性醫療機構管理的便民發熱診療服務站,由屬地醫保部門指導完成備案,按規定納入醫保聯網結算管理。
十二、持續提升農村地區醫療服務能力。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等設置的發熱診室(門診),按規定納入醫保聯網結算管理,期間發生的門診醫療費,不納入定點醫療機構城鄉居民門診統籌及一般診療費總控管理。
十三、加大醫保事項“幫辦代辦”。充分依托群眾身邊的醫保工作站、便民服務點等渠道,推動實現高頻醫保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自助辦”等“不見面”辦理全覆蓋。對現場不能辦結的,實現幫辦、代辦,實現2個工作日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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