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5市州發布人事任免
人民網成都11月1日電 (李強強)近日,四川省攀枝花市、樂山市、廣安市、眉山市、阿壩州發布人事任免,具體如下:
攀枝花市——
攀枝花市政協常委會通過人事任免
近日,政協第十屆攀枝花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任命:
劉鬆同志為政協第十屆攀枝花市委員會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主任﹔
楊吉斌同志為政協第十屆攀枝花市委員會聯誼民族宗教委員會主任﹔
胡建榮同志為政協第十屆攀枝花市委員會地方政協和委員聯絡委員會副主任。
決定免去:
王棣同志政協第十屆攀枝花市委員會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主任職務﹔
熊培元同志政協第十屆攀枝花市委員會聯誼民族宗教委員會主任職務﹔
代長華同志政協第十屆攀枝花市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職務,按原職務層次管理。
樂山市——
樂山市政府發布人事任免
近日,樂山市人民政府發布《關於任免宋科君等職務的通知》。
經樂山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
任命:
宋科君為樂山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主任﹔
吳雲為樂山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總監(試用期一年)﹔
袁強為樂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
張志的樂山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職務﹔
宋科君的樂山市林業和園林局副局長職務﹔
蔡凡的樂山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副主任職務﹔
王軍波的峨眉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廣安市——
廣安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人事任免
近日,廣安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人事任免事項。
免去:
王志明的廣安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李莉的廣安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免去:
葉官清的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曹祖明的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楊鈞的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命:
唐敏為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梁成為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戴建軍為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審判員﹔
楊紅梅為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免去:
何山的廣安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眉山市——
眉山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人事任免
近日,眉山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人事任免事項。
決定免去:
王晨曦的眉山市科學技術局局長職務。
決定任命:
周惠為眉山市科學技術局局長。
免去:
胡海東的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職務。
阿壩州——
袁震任阿壩州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代理主任
近日,阿壩州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
袁震為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代理主任。
據悉,今年8月,袁震已任阿壩州委常委、紀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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