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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達州、巴中通報多起典型案例

2022年06月13日09:18 |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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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成都6月13日電 (李強強)近日,四川省達州市、巴中市紀委監委通報多起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達州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典型案例

1、萬源市羅文鎮苟家寨村黨支部副書記苟在坤違規為其孫子操辦滿月宴,並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問題。

2021年9月,苟在坤在羅文鎮某酒樓為其孫子舉辦滿月宴,收受22戶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合計5600元。2021年12月,苟在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責令退還。

2、宣漢縣胡家鎮雲寨社區黨支部書記兼主任趙亮違規為其祖父操辦生日宴,並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問題。

2021年7月,趙亮在宣漢縣胡家鎮某宴席廳違規為其祖父舉辦80歲壽宴40余桌,並收受12名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合計8500元。2021年10月,趙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責令退還。

3、通川區雙龍鎮沖天村黨總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張樵違規操辦喪事宴席問題。

2020年11月,張樵違反《通川區嚴禁黨員干部職工大操大辦宴席暫行規定》,在其母親去世后超出白事辦理桌數標准舉辦宴席,且在補填申辦宴席手續時弄虛作假,實際承辦56桌,但僅申報20桌,並向組織提供虛假人情薄。2021年7月,張樵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宣漢縣天生鎮天生社區村委會副主任代信軍違反防疫政策,違規為其兒子舉辦婚宴問題。

2022年1月,代信軍在明知《宣漢縣疫情防控公告》要求喜事緩辦的情況下,未經申報,擅自為其兒子舉辦婚宴25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22年4月,代信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巴中市紀委監委通報7起違規操辦宴席典型問題

1、平昌縣公安局政保大隊三級警長李兵為規避督查,延期操辦“升學宴”的問題。

2021年5月,平昌縣公安局多次組織李兵學習黨員干部嚴禁違規操辦和參加“升學宴”的規定要求,並對其進行談話提醒。但李兵仍頂風違紀違規為其女操辦“升學宴”,甚至為規避監督檢查,專門錯峰將操辦宴席時間延遲到2021年國慶假期,並收受管理服務對象33人所送禮金共計14400元。同時,李兵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21年12月,李兵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追繳全部違紀所得。

2、巴州區水寧寺鎮經濟發展和鄉村振興辦公室工作人員王芙蓉違規操辦“升學宴”的問題。

2021年8月6日,王芙蓉在水寧寺鎮紀委的提醒勸導下,一邊承諾不違規操辦“升學宴”,一邊陽奉陰違於8月8日至8月10日,分三批次為其子操辦“升學宴”,被群眾在多個網絡平台實名舉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同時,王芙蓉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問題。2022年3月,王芙蓉受到撤職處分(專技十二級降至專技十三級)。

3、巴州區鼎山鎮石嶺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劉彬違規操辦“升學宴”的問題。

2022年5月23日,鼎山鎮黨委政府召開會議傳達學習了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嚴禁違規操辦“升學宴”的規定要求,但劉彬目無組織、心存僥幸、頂風違紀,在上報子女升學情況時,故意隱瞞其女已被專科單招錄取的信息,於6月4日為其女違規操辦“升學宴”,並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金2000元,且還存在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的問題。本應嚴肅處理,但鑒於其認錯態度好,全部退還違紀所得,2022年6月,劉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恩陽區雙勝鎮萬林村村委會副主任馮艷瓊違規操辦“喬遷宴”的問題。

2022年5月21日,馮艷瓊對全市治理農村大操大辦推進移風易俗相關要求規定置若罔聞,毫無戒懼,我行我素,違規操辦“喬遷宴”,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金1200元,被群眾通過紀檢監察機關“碼上舉報”在網絡平台舉報。本應嚴肅處理,但鑒於其認錯態度好,2022年6月,馮艷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追繳違紀所得。

5、南江縣關路鎮農業服務中心干部楊紅違規操辦“滿月宴”的問題。

2022年6月2日,楊紅居住地趕場鎮政府得知其將於6月3日在家中為孫女操辦“滿月宴”后,對楊紅家人進行了疫情防控政策宣講和勸導,其工作單位關路鎮政府也專門召開干部大會重申了嚴禁違規操辦宴席的紀律規定。但楊紅仍以“自己不辦、家人辦”的方式於6月3日違規操辦“滿月宴”,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金1300元。本應嚴肅處理,但鑒於其認錯態度好,全部退還違紀所得,2022年6月,楊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南江縣紅光鎮海棠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潘官全違規操辦生日宴的問題。

2022年1月,潘官全違反疫情防控規定,違規為自己和妻子一起操辦“生日宴”,並安排村文書等人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邀請親朋好友、村社干部等參加宴席,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22年3月,潘官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平昌縣土興鎮小湖村村委會副主任周成志違規操辦“房子酒”的問題。

2022年3月30日上午,周成志在元山紀工委和土興鎮紀委的教育提醒下,答應取消預計於3月31日操辦的“房子酒”,但邊承諾邊違背,隨即於30日下午提前操辦。同時,為逃避監督,採取不設禮薄的方式,由他人負責在席桌上發放信封代收禮金,其中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3500元,且還存在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的問題。2022年5月,周成志受到記大過處分,並追繳全部違紀所得。

(責編:李強強、薛育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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