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龍馬潭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 激活鎮村資產“一盤棋”
瀘州市龍馬潭區按照“統籌兼顧、綜合利用、分類處置、創新盤活”的總體思路,通過“3+3+3”工作機制,實現鎮村資產保值增值。截至2021年12月,該區51宗閑置公有資產,已盤活48宗,其中涉改街鎮村閑置資產10宗,已全部盤活。
突出“三個抓手”,全面摸清家底。針對鎮村公有資產面寬量大、分布散落、權責不明等問題,組織全面摸排資產底數,切實理順農村集體資產處置分配權責,夯實資產盤活工作基礎。一是抓統籌協調,逐項解決難題。組建工作專班,定期召開工作推進會,對各街鎮、各村社區資產清理工作進行梳理,定期通報工作進度,逐一分析存在問題和困難,召集財政、農業農村、住建、自然資源和規劃等相關部門專題會商研究相關解決辦法,確定下步資產清理盤活工作重點和方向。二是抓實地驗資,逐項查驗清理。由各村社區干部和村監委會成員組成清產核資工作小組,對集體所有的貨幣資金、房屋建筑、辦公設備、農業基礎設施、村集體土地和歸集體管理使用的村小學房屋等進行逐項清點,系統推進全區59個涉農村(社區)全面完成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清理核實全區各類集體資產總額31837.02萬元,各類集體土地總面積443215.41畝。三是抓賬實相核,逐項建賬上冊。以系統比對、賬實相核的方式,設立《鎮村公有資產管理台賬》《閑置公有資產管理台賬》,逐一甄別清理各街鎮、村社區公有資產及閑置情況,對每宗資產的面積、坐落位置、權屬關系、資產現狀等逐項上冊登記。共計清理出街鎮公有資產(房產)115宗、90713.60平方米,村(社區)公有資產198宗、102291.13平方米﹔街鎮閑置公有資產33宗,面積4501.24平方米﹔村(社區)閑置公有資產18宗,面積8870.5平方米。
堅持“三個導向”,盤活用好存量。堅持依法依規、問需於民、厲行節約,按照盤活鄉鎮國有資產“五個一批”、盤活村級活動陣地“四個一批”的原則進行分類盤活。一是以市場為導向,實現市場租賃。通過盤活利用閑置集體資產,採取出租等形式增加集體收入,共計2520平方米。例如,特興街道長春村將長春小學空置校舍300平米出租給渝昆高鐵項目部,月租金3000元﹔特興街道幸福村將原石榴村辦公樓280平米出租給渝昆高鐵施工方作住宿用,月租金2000元﹔原幸福村老辦公樓出租給本村農戶從事“農家樂”餐飲經營,年租金16000元﹔胡市鎮三教村將老辦公樓頂樓60多平米出租給電信公司作基站,年收取租金3000元。二是以需求為導向,充實辦公用房。為緩解基層一線辦公用房緊張問題,將1261.2平方米閑置國有資產改為辦公用房。例如,特興街道建制調整之后,原長安鎮政府辦公用房閑置(位於長春路75號,修建於2000年,兩處辦公用房共計485.05平方米),而特興街道辦事處長安社區原便民服務站場地為租用,面積有限、不便於工作開展。經統籌謀劃,將原長安鎮政府政務服務大廳閑置房屋(150平方米)重新改造后無償提供給長安社區作為活動陣地使用,既提升了社區標准化政務服務能力,又節約了社區租用場地資金﹔將原長安鎮政府大樓(330平方米)用於充實辦公用房,作為特興消防中隊辦公場地,助力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三是以公益為導向,改建活動陣地。圍繞健全農村留守兒童、空巢老人等特殊群體關愛扶助體系建設,因地制宜改建一批用於老年活動中心、婦女兒童之家、康復訓練室等公益事業,共計2669.7平方米。例如,原高壩廠區辦事處舊址位於社區陣地斜對面,后改建為臨江苑社區健身活動中心,為居民提供體育活動服務。
健全“三項機制”,層層壓實責任。為完善資產盤活和日常監管機制,制定街鎮、村(社區)閑置公有資產盤活方案,實行“清單制+責任制+銷號制”管理。一是建立聯動機制。強化區、街鎮、村社區三級聯動,區級層面由財政、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分工統籌全區工作,全面清點各類資產,統籌協調工作開展,研究解決跨行業、跨部門、跨區域的重大問題﹔街鎮層面落實屬地責任,組建工作專班,深度核查各類公有資產實際情況,結合各自實際提出一對一盤活方案﹔村社區層面強化主體責任,以多種形式全面提升資產利用效率,並注重與增加集體經濟組織收入、提高基層服務水平相結合。二是完善激勵機制。該區范圍內閑置國有資產盤活獲得的收益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足額上繳國庫,所得收益優先用於保障區劃調整“后半篇”文章相關支出,為閑置資產盤活工作提供源源不斷的經費保障。三是強化監督機制。將盤活用好鎮村公有資產管理工作納入重點監督內容,由紀監委、財政、審計等部門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嚴格落實監管責任。設立農村集體資產民主監督小組,加強對農村集體資產使用、經營管理情況的監管,強化資產經營收益財務公開,不斷提高鄉鎮集體資產監督管理的水平。(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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