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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得好|野生動物破壞農作物 四川:直面問題,試點探索

朱虹 王洪江
2021年09月10日08:33 |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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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的網友留言截圖

今年7月,四川省達州市達川區橋灣鎮瑤坪村一村民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稱:“最近五六年,山上野豬突然多起來了,每天晚上都會下山啃食玉米、紅薯、土豆、稻谷、高粱等農作物。經常一晚上,一個地被野豬糟蹋,這讓靠這些農作物維持生活開支的當地農民苦不堪言。”該網友希望相關政府部門能夠解決這個問題。

近年來,隨著國土綠化、生態修復、野生動物保護等一系列重大工程的實施,各地生態環境質量得到全面提升,野生動物種群數量也隨之增加。尤其是森林草原資源豐富的農村地區,野生動物與人類活動空間重疊范圍大,野生動物致害致損事件時有發生。

對此,達州市達川區橋灣鎮委員會作出回應稱:“為切實減輕野豬危害程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以及《四川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等規定,省林業和草原局已經下發通知,對做好野豬種群調控處置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我鎮也將轄區內野豬種群數量和活動情況上報上級相關部門。同時,已經責成我鎮瑤坪村村委加強巡邏,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採取合理方式對野豬進行驅趕,防止野豬傷人和損壞庄稼情況發生。對轄區確因野豬損壞庄稼導致生活困難的群眾,鎮政府將加大關懷幫助力度。”

四川探索:試點野生動物致害保險+野豬種群調控

來自“領導留言板”網友的留言,側面反映了群眾的迫切需求。據了解,針對這一現象,四川這幾年也正著力解決相關問題,並做了有效的試點探索。

“我們建議將野生動物造成的農作物損毀損失和人員傷亡,納入中央政策性農業保險范圍或開展政保類責任商業保險。”四川省林草局野生動植物保護處處長吳生才坦言,近年來,隨著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向好,野生動物數量增長較快,野生動物致害致損事件時有發生,“考慮到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資金籌集問題,建議出台相關政策,可通過‘中央財政資金+地方配套資金’模式,鼓勵縣級人民政府開展政保類責任商業保險。”

據了解,近年來,四川省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提升,加上野生動物保護力度加大,全省野豬野外種群數量持續上升、活動范圍不斷擴大,野豬損壞農作物、危害家畜、傷人致殘致死的事件呈逐年上升趨勢。

吳生才稱,今年5月,為科學預防和處置野豬危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省林草局向各市(州)林草主管部門下發通知,對做好野豬種群調控處置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2017年起,綿陽平武縣已開始試點野生動物致害保險,統籌破解野生動物出沒給農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的困擾。”吳生才說,野生動物保險政策算是給農民吃下了“定心丸”,也獲得了當地群眾的認可,“但各地仍要結合野生動植物保護的宣傳,廣泛傳播野生動物生活習性等知識,提高人民群眾自我保護、主動避險意識。”

那麼,平武縣試點的野生動物致害保險具體如何進行賠付?據介紹,人民群眾的財產受到損失后,即通過鄉鎮向保險公司和林業部門報案,相關人員根據提交的圖像資料,確認是否需要現場查勘確認,隨后啟動理賠工作,及時定損賠付。

專家:野生動物致害補償機制建設,仍需明確資金來源、責任主體

據了解,目前,應對野豬等野生動物致害主要存在兩方面難題:一方面,由於國家對野生動物的獵捕管理嚴格,種群調控難度大﹔另一方面,《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因保護本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農作物或者其他財產損失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但部分省市並未配套具體的辦法和標准。即使部分省建立了“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失補償辦法”,也大都規定隻有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致害才能實施補償,而面對野豬等非重點保護的“三有動物”的致害行為,既難以得到賠償,又因法律保護不能私自捕殺。

那麼,引入市場機制把野生動物致害納入政策性保險,如野生動物致害政府救助責任保險或野生動物肇事公眾責任保險,是否切實可行?在西南財經大學中國農業與農村保險研究中心主任丁少群教授看來,利用商業保險賠付勘損迅速、保障高、賠付快的優勢,解決野生動物致害政府補償問題,切實可行,但仍需明確補償資金來源,明確責任主體。

“過去由於野生動物致害的責任主體不明確,賠償力度不夠,也造成了受害群眾和野生動物保護之間的矛盾,群眾保護野生動物的積極性受損。”丁少群說,隨著我國野生動物保護力度不斷加大,各地野生動物種群呈逐步上升態勢,活動范圍也不斷擴大,在局部地區造成種群過大。這也導致了野生動物損壞農作物、傷害家畜、人員以及毀壞生產生活設施等情況日益頻繁和突出,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他說:“因此,全面落實《野生動物保護法》並有效解決賠償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彌補民眾損失是關鍵。“

談及出台野生動物損害補償商業保險機制的政策性支持,丁少群表示,新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因保護本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農作物或者其他財產損失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動保險機構開展野生動物致害賠償保險業務。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採取預防、控制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實行補償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補助”。

“雖然《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文件已涉及相關內容,但主體責任尚不明確。同時,考慮到地方財政的財力有限,就需要進一步明確補償資金來源。“丁少群也建議,針對野生動物的保護級別,明確中央和地方的財政分擔責任,根據市場價值和致害程度來確定賠償補償標准。此外,丁少群說:”除了國家級和省級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外,建議也應該把野豬等普通野生動物致害致損納入保險保障范圍。”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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