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平台卖烟花爆竹 当心有“炸”
伴随春节的临近,微信群、朋友圈变得热闹起来,各种年货代购、酒席预订琳琅满目。其中,还有一类“玩具”引人注目,它们有的震耳欲聋,有的火星四溅,看起来华丽炫目,却存在着不小的安全隐患。
没错,这些“玩具”就是烟花爆竹。近日,部分市民向党报热线反映,有人疑似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上,以卖“玩具”的名义销售烟花爆竹,“像这样直接在微信群、朋友圈里卖烟花爆竹,真的可以吗?”市民陈先生说。那么,在社交平台上销售烟花爆竹,有没有质量保证?是不是合法合规?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近日展开了调查。
记者调查
需要“玩具”说一声
微信群卖烟花爆竹?
“需要玩具的说一声。下周带回来给大家。没得现货。提前预订。”近日,市民陈先生在小区业主群里看到这样一则消息,对方说是自己娃娃要耍,有邻居需要可以一起带,还有人附和:“这个玩具安逸得很。”
随后,这位业主陆续发送了商品的目录、照片、视频,显示其所谓的“玩具”就是烟花爆竹,名称包括“玩酷少年”“孔雀开屏”“五彩花”等,有19个款25件东西。视频里,这些烟花光彩绚烂,但烟雾缭绕、火光四射,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对此,有人质疑这些商品是否来源正规、质量达标,能否在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从生产、销售到燃放,都有严格的规定。像这样直接在微信群挂出来卖,太令人担心!”
除了该小区业主群之外,其他一些以游乐、购物等为主题的微信群,也存在销售烟花爆竹的广告,卖家不会展示任何销售资质,也没有说明商品来源,只是强调可以代购,还能送货上门。此外,记者了解到,不少网友的微信朋友圈里也有类似广告,表示可以预订、送货,至于商品是否来源正规、安全合格,买家不得而知。
典型案例
在社交平台卖烟花爆竹
已有人被拘
那么,在微信群、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是否合法合规呢?来看近期的一些案例:
安徽合肥公安滨湖派出所近期接群众举报,称市民唐某(化名)在微信群中发布销售烟花爆竹有关信息,经查后者在小区居民楼内储存烟花爆竹并用于销售,派出所民警依法予以扣押,唐某也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近日,哈尔滨警方发现某小区一男一女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在网上销售烟花爆竹,涉嫌违法行为,被抓获时,他们正准备为顾客送货上门。目前两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由此可见,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平台销售烟花爆竹已涉嫌违法,将面临相应处罚。
职能部门
“送货上门”涉嫌违法
注意烟花爆竹不能邮寄
据记者了解,针对微信群、朋友圈里出现的各种烟花爆竹广告,相关部门专门发布了提示。成都市应急管理局表示,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法律规定
烟花爆竹广告别转发
当心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在微信群、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可能面临怎样的法律责任?据记者了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应急管理部特别提示:转发也要担责。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杨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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