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布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
6月28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公布了四川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
根据通知,四川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比例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执行,以全省2023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确定,并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和2023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24年1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据介绍,此次将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全省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27元;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和缴费年限挂钩,其中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以本人2023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9%;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0.5元/月,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6元/月;适当倾斜调整主要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倾斜调整。
具体来看,年满70周岁未满8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未满9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5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月增加80元;在一类至六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的人员,每月分别增加5元、12元、20元、30元、45元、65元;针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据悉,根据四川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安排,四川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最晚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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