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十四五”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划
人民网成都9月29日电 (朱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要求,扎实做好“十四五”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近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草局8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十四五”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2020年,四川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首次实现2002年水质评价标准修订以来年度全面达标;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为2000年以来最好水平。2021年,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向好。在此基础上,四川省自加压力,在《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县级及以上、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双双实现100%。
锚定靶向目标,《规划》提出了5项主要任务。在优化饮用水水源布局方面,要求做好饮用水水源工程新建和优化调整,单一水源供水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完成率达到100%。在深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方面,持续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等工作,保护区划定完成率达到100%;完善水源地标识和隔离设施,保护区标识标牌规范化设置完成率和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完成率均达到100%;推进环境问题整治,促进水源涵养和生态修复,巩固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在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预警能力方面,要求各地加强水质监测,强化水质预警。在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监管能力方面,要求“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视频监控建设完成率达到100%,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完成率达到100%,推动水源保护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御”转变。在加强特殊水源保护方面,重点关注重要水库、输水通道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的保护。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农村生态环境处处长蒲彬表示,为确保《规划》落地见效,在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责任主体和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方面,《规划》又作了进一步细化,对环境问题突出和工作进度滞后地区进行预警通报,对于突出问题久拖不决的,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结合当前水源保护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分市(州)分年度谋划了4大类124个项目,并鼓励探索或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供水单位将盈利按一定比例投入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机制。主动公开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以公开促监督,以监督促保护,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保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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