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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意见建立完善物业服务“双晒机制”

小区所有收支、服务应向业主公开

2022年07月09日08:01 |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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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小区所有收支、服务应向业主公开

  阳光透明、相互信任是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更是物业行业在基层社区治理中发挥实效的基石。

  昨天,成都市住建局宣布,为依法维护物业管理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着力解决物业服务信息不对称、收费不公开、质价不相符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物业有作为、小区有变化、业主有感知”,《关于建立完善物业服务双晒机制 营造阳光互信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炉。

  公开晒收支 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不论是小区共有部分经营的收支,还是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等,都是小区业主所关心的问题。对此,《意见》明确提出要公开晒收支,让业主对账单、对消费明明白白。

  首先,共有部分经营收益要“如实晒”。《意见》提出,利用依法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场所、道路、车位、空间、设施进行经营(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前室及轿厢平面或音视频广告经营,室外公共场地租赁,共有车位经营,设施设备间租赁,快递柜、自助购物柜等场地经营)所产生的全部收益的收支情况均应依法向业主公开,每半年至少公示一次,公示期不少于30天。公示内容应包括经营项目及收入、经营成本支出、经营收益及分配使用、当期结余、累计结余等情况。

  酬金制资金收支要“规范晒”。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物业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开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及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每半年至少公示一次,公示期不少于30天。公示内容应当包括当期物业服务资金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实际收入、实际支出,物业服务企业依约提取的酬金,物业服务资金当期结余情况、累计结余情况。

  包干制费用收支要“分类晒”。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包干制的物业项目中,拟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将全部或部分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用于弥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应当主动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开物业服务收入、成本和利润。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垃圾分类,电梯、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水质监测及水箱清洗,建筑垃圾清运等涉及重要设施设备、重大安全事项、重点民生工作以及群众最关注的物业服务关键环节的费用支出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主动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开。鼓励其他实行包干制的物业项目,积极主动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成本。

  公开晒服务 让群众安安心心居住

  物业服务的内容,服务执行的情况、进度等,也是业主关心的问题。对此,《意见》提出要公开晒服务,做到让群众安安心心居住。

  首先,合同履行情况要“定期晒”。要进一步畅通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路径,建立物业服务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制度,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业主微信群等渠道,主动向业主全面如实报告物业服务工作情况。季度物业服务报告应包括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和维护保养情况、环境维护和绿化养护情况、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情况、投诉处理情况、业主服务需求受理情况,年度物业服务报告还应当包括业主满意度调查执行情况及结果、物业服务人员配置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情况等。

  物业服务工作要“现场晒”。要在物业小区招募一批热心小区公共事务的业主、党员业主、具有相应专业背景的“内行”业主担任“义务监督员”,探索推行“两督一会”制度。建立物业服务常态监督制度,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范标准,梳理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设备、重点岗位的管理服务重点及标准要求,形成“物业服务明白卡”并在相关区域上墙公开,引导业主及业主义务监督员依约、有效、有序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袁弘)

(责编:章华维、罗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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