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协会创新建立网约车驾驶员不良行为名单制度
为规范驾驶员从业行为,提高驾驶员文明服务意识,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推进成都市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在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指导下,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协会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协会章程》《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自律公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网约车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市网约车驾驶员不良行为名单制度(试行)》,该制度自2022年5月13日正式实施。
据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协会负责人介绍,根据网约车驾驶员不良行为的具体情形,将驾驶员分别纳入A、B、C、D、E五类名单,分别予以永不合作、1年不合作、6个月不合作等惩戒措施。其中,将影响行业稳定、交通肇事犯罪、暴力犯罪、危险驾驶犯罪、吸毒、饮(醉)酒后驾驶、殴打乘客等10大类行为纳入A类永不合作名单,成都市所有平台公司承诺永不录用纳入A类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驾驶员。对于采取反复多次拨打电话、限制乘客上下车、跟踪、尾随、围堵乘客等方式对乘客实施骚扰等6大类行为纳入B类不良行为名单,由所有网约车平台采取至少1年不合作措施。相关主管部门、网约车平台企业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发现驾驶员存在五类不良行为的,可将相关信息和佐证材料,推送至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协会专用邮箱(cdwycxh@163.com)经协会核实、评估后纳入不良行为名单数据库。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领导表示,市网约车协会制定的《成都市网约车驾驶员不良行为名单制度(试行)》对于推进行业自律自治,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针对性地“震慑”网约车司机,有效避免违法犯罪事件发生,确保乘客乘车安全,维护行业稳定。同时,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加强事前准入把关,强化线下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实施全链条监管,更好满足乘客美好出行需求,推进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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