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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完善分时电价机制 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

2021年12月17日10:21 |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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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日前,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将进一步提高峰谷电价差,将高峰低谷时段电价差由3:1提高到4:1,有利于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储能行业发展。同时,将居民小区充电设施用电纳入分时电价政策范围,适应居民出行习惯,将极大鼓励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发展。据悉,该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为何要出台新的分时电价机制?

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能源供应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前不久的四川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就明确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确保做到有序降碳、有效降碳、安全降碳。

根据《通知》,四川的峰平谷时段、尖峰时段划分得更加清晰,对应的电价调整幅度更大。其中,每日峰平谷时段划分为:高峰时段为当日11时至12时、14时至21时;平段,为当日7时至11时、12时至14时、21时至23时;低谷时段为当日23时至次日7时。尖峰时段则分别是,夏季的7月26日-8月25日每日15时至17时和冬季12月26日-1月25日的19时至21时。

其对应的电价分别是:每日的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而峰平谷价差比为1.6:1:0.4。至于尖峰时段的电价,要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换言之,高峰低谷的电价比值已经进一步拉大至4:1。

前述负责人介绍,更加精细化的设置峰平谷电价时段及尖峰时段、更大幅度的调整不同时段电价,目的就是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

对于普通居民而言, 又有何意义?根据《通知》,本次调整的用电对象主要为工商业用户,考虑商业用户用电特性,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或参照全省商业用户原分时电价与目录电价平均差额执行平均电价。具体来说,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含地铁)牵引用电外,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专用变压器在50千伏安及以上、公用变压器在50千瓦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此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民政福利单位和城市公用路灯可自愿选择执行。污水处理厂可根据实际用电情况选择是否执行分时电价。用户选择执行方式后,一年内保持不变。

换言之,居民生活电价并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其计价和收取等维持原有格局。但这并不意味着本次电价调整与普通人无关。在此次《通知》中明确:今后居民小区充电设施用电纳入分时电价政策范围。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在《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出台后,四川将强化绿色低碳产品的市场应用,重点之一就是启动“电动四川”行动,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加快充(换)电设施设备建设,全面推进电动化替代。而这也意味着,今后四川的新能源汽车用户要慎重选择充电时段。(郭莹、袁菡苓 综合自四川省发改委网站、四川在线)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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