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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甘孜一火锅店使用地沟油10人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1年09月10日14:57 |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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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火锅店。甘孜州公安局供图
被查火锅店。甘孜州公安局供图

人民网成都9月10日电 据四川省公安厅消息,四川省甘孜州公安局破获一起将地沟油添加进火锅供消费者食用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涉案金额700余万元。

今年4月21日20时57分,甘孜州公安局食药环筹建办会同九龙县市场监管局、九龙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对九龙县呷尔镇入城大道70号御龙府火锅店依法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该店厨房存在异常火锅底油。经查,该油系御龙府火锅店厨师方某利用客人食用后的火锅底油过滤、凝固、提取、重新加工而成,并再次加入消费者火锅中食用。同时,办案人员在现场查扣已制作好的“老油”16.1公斤、半成品93.9公斤,查扣铁桶、漏勺、推车等作案工具,并扣押相关票据及账本。

据了解,4月22日,九龙县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至九龙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九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于4月23日立案。现经九龙县公安局侦查查明,2018年7月,犯罪嫌疑人郭某某、赵某、卢某、景某某、苏某某、杨某共同出资60万元在九龙县呷尔镇入城大道70号合伙开设御龙府火锅店,自开业伊始至案发,犯罪嫌疑人郭某某、赵某、卢某、景某某、舒某某、杨某明知食用地沟油损害人体健康,仍然安排先后在岗的厨师方某、胡某某、王某某、杨某某利用客人食用后的火锅底油,经过过滤、冷却等工序制作“老油”,并将“老油”添加进火锅中供消费者食用。经初查,涉案金额约700余万元。上述10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九龙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某、赵某、卢某、景某某、杨某、舒某某、方某、胡某某、王某某、杨某某10人移送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李平、王洪江、兰王、牟建伟)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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