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抛夫弃子年老时诈骗入狱 61岁老妇有家难回终得回

“我对不起孩子们啊,这么多年,我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一直没得脸回来......”7月30日,抛夫弃子已30多年的唐某英,虽然回到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金兰街道新店子村的家已有10天,但内心中对孩子们的愧疚之情依然挥之不去。
得到村民和家人的接纳重新回村后,唐某英拉着家人痛哭流涕。
30多年前,唐某英因家庭贫困,外出务工便再也没有回来,留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和丈夫艰难度日。
2019年底,在外漂泊的唐某英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2021年7月,出狱后,年过六旬的唐某英,无家可归。
抛夫弃子之人 村民与亲戚都不愿收留
“我们妈妈走后,我俩都还小,爸爸身体又不好,10多年前就已去世,我跟弟弟是由我叔叔抚养成年的。”因为家庭贫寒,唐某英的两个孩子陈亮和陈放,都没有得到良好教育,早早就辍学外出务工,兄弟俩都三四十岁了,至今未成家。
对于“从天而降”的母亲,兄弟俩心中充满怨恨,不愿接受。
不仅如此,当地乡风淳朴的村民,对唐某英当年的抛夫弃子之举,同样嗤之以鼻。“再加上她还是个刑满释放人员,我们都不愿意其回到我们新店子村。”有这样想法的,除了新店村村民,还包括唐某英的娘家人,对于突然“冒”出来的亲戚,同样不愿收留。
司法所用情与法铺平“回家路”
这是一个“烫手山芋”。对于唐某英服刑的成都女子监狱来说,在了解到她出狱后的去向及处境后,只得再次与金兰街道相商。
“唐某英离家多年,期间从未与家人、亲戚朋友联系过,一直杳无音信,又因多次人口普查,唐某英的户口早已注销,她在新店子村村民心中都被慢慢淡忘了。”金兰街道办得知消息后,与新店子村联系,核实了相关情况。好在村干部通过走访老一辈群众,才核实确有此人。但最终的现实却是:儿子不要,亲戚不要,邻居不愿其回村。
村干部一起将唐某英送回儿子与小叔子的家。
“人虽无情,但法有情。”金兰街道办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其两个儿子,不管母亲有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他们都有赡养母亲的责任,如果不让母亲回家,不赡养母亲涉嫌触犯法律。又告知其小叔子,目前他们居住的房屋是唐某英离家出走前与其丈夫共同修建,因此从法律角度,唐某英对该房屋具有属有权。
为群众办了实事 但还需靠自身努力活出尊严
家人与亲戚及村民们都不管,但政府不能不管。村干部们也多次打电话与其两个儿子沟通,虽然母亲有错在先,但血浓于水,亲情是无法割断的,最终其子接受了母亲。村干部们还通过做周围邻居工作,劝说大家再给唐某英一次机会,重新接受她。在多方努力之下,最终善良的村民们同意其回到新店子村,让她有个栖身之地。
“感谢各级领导帮助了我,因为我身体不好,还给我申请了低保,帮了我很大的忙。”考虑到要让唐某英真正回归社会,过上正常生活,新店子村不仅给她书面申请了半年低保,还与新店子村兴隆田蔬菜种植园联系,让她进园务工,让她通过自己的双手活得更有尊严。( 叶小凤 封面新闻记者 李华刚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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