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国歌在香港唱响(香江走笔)
《国歌条例》近日在香港正式刊宪生效,侮辱国歌者最高将面临5万港元罚款及监禁3年的罚责。《国歌条例》为奏唱、保护及推广国歌订定条文,以维护国家尊严,增强公民国家观念,弘扬爱国精神。这是香港拨乱反正再出发的良好开端,有助于点燃香港市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爱国热情。
国歌与国旗、国徽一样,是现代国家重要的象征和标志。维护国歌尊严,就是维护国家、民族和全体国人的尊严。香港特区作为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立法维护国歌的尊严,是特区应有之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于2017年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随后将国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根据香港基本法规定,凡列于基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国歌条例》刊宪生效,标志着特区履行宪制责任,也体现了“一国两制”的精神。
为国歌立法原本是国际惯例,世界许多国家都就国歌进行立法,以彰显和保护国家的尊严。但在香港泛政治化的氛围下,反对派百般阻挠,致使相关立法一波三折。再加上他们的恶意煽动,香港“嘘国歌”事件时有发生。
据港媒统计,在《国歌条例》正式立法前的3年间,至少有13场香港足球队对外赛事曾出现球迷嘘国歌的情况,不仅连累香港足总多次被罚款,更严重损伤香港文明形象,相关立法已刻不容缓。事件触发全国人大决定就国歌立法,澳门也于两年前相应完成修法,香港特区政府去年初启动立法程序,却因“修例风波”和立法会“拉布”事件而受阻。
“修例风波”中,乱港分子肆意侮辱国旗、国徽和区徽,公然挑战国家主权和“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威胁“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和香港的繁荣稳定。其辱国恶行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香港特区《国旗及国徽条例》。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
在邻近的澳门,早在1999年就制定公布《国旗、国徽及国歌的使用及保护》的法律规定。《国旗及国徽条例》已在港实施,《国歌条例》属同一类性质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尊严的必然之举,其实施可弥补相关法律缺失,使违法者接受应有制裁,更将与前者一道,共同筑牢港人的国家意识。
《国歌条例》兼具教育宣导和惩戒功能,其为国歌奏唱、播放和使用提供清晰规范,有助于依法惩治违法行为,维护国歌尊严,更能让香港市民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增强国家观念,弘扬爱国精神。
近年来,香港一些青少年受少数乱港分子挑唆误导,对国家采取拒斥甚至敌视态度,这样对其成长和价值观的养成不利,也可能因而错失融入国家发展的诸多机遇。对于香港青少年而言,能否让爱国成为情感自觉,更决定了香港能否真正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实现长期繁荣稳定。
香港市民要自觉尊重国歌,特区政府的推广工作也很重要。特区政府接下来要加强对《国歌条例》的宣传教育,让香港市民更好地领会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并遵守国歌奏唱的礼仪。根据条例,香港特区教育局须就将国歌纳入小学及中学教育发出指示,包括学生要学习歌唱国歌等。这将帮助港人尤其是香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念与法治观念,避免被用心险恶者煽惑利用,沦为破坏香港安定繁荣的帮凶。
我们相信,《国歌条例》必能弘扬正气、凝心聚力、激浊扬清,让爱国主义的主旋律在香港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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