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近日發布通知 高溫天氣縮短戶外連續工作時間

根據中央氣象台消息,7月14日起四川將迎來階段性高溫天氣。高溫天氣下如何保障勞動者權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近日發布相關通知,強調要把保護勞動者生命安全擺在首位,做好高溫天氣下防暑降溫工作,採取有效措施,維護好高溫作業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通知要求,要依法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利。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生產特點,合理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的戶外工作時間,盡量避開酷熱時段作業,適當增加勞動者休息時間和輪換班次。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盡量縮短室外連續工作時間,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工作時間,並不得安排勞動者加班。
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督促指導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戶外工作場所或高溫工作場所,配備必要的防暑降溫設備設施,為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防暑降溫飲料、保健用品等。對不適宜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及時協商調整工作任務,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下從事戶外作業及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對出現中暑等症狀的勞動者,立即採取救治措施,必要時及時送醫治療。
依法保障勞動者勞動報酬權利。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防暑降溫飲料不得沖抵高溫津貼。
人社部門要督促指導用人單位及時向符合條件的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引導用人單位在工資分配中考慮高溫天氣作業等特殊勞動消耗因素,向一線、艱苦戶外崗位勞動者傾斜﹔引導平台企業對高溫天氣下接單的戶外工作勞動者給予適當補貼。
人社部門將以室外露天作業的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環境衛生、外賣物流等行業企業為重點,加強執法檢查,依法查處用人單位違法行為。同時,加強因高溫天氣作業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調處,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春華)
專家提示做好健康防護
據中央氣象台預報,14日至22日華北中南部、黃淮、江漢及陝西中部等地將有持續高溫天氣,局地最高氣溫可能接近或突破歷史同期極值﹔14日至17日,四川盆地、江淮、江南、華南等地也有階段性高溫天氣,空氣濕度大,濕熱特征明顯。
中央氣象台預報員張博分析,引發本輪高溫天氣的主要天氣系統仍然是穩定維持的副熱帶高壓和大陸高壓。高壓系統影響下氣流下沉,絕熱增溫顯著,配合晴朗少雲的天空狀態,來自太陽的短波輻射也顯著增強,帶來持續高溫天氣。
高溫是夏季的“常客”,且易引發中暑。“高溫會造成人的體溫調節系統失衡,進而導致核心體溫急劇升高,並引發全身多器官功能障礙。”天津市環境氣象中心高級工程師張敏說,在天氣很熱且風速較小、空氣相對靜止時,或在相對密閉的空間裡,極易引發中暑。
此外,悶熱的“桑拿天”也不容小覷。當氣溫超過32℃、濕度超過70%,人體體表的汗液無法迅速蒸發,人的體感溫度可能比實際氣溫高出10℃,也易誘發中暑。
專家表示,公眾要持續做好防暑降溫措施,高溫時段不要長時間在戶外活動﹔室外作業人員須採取有效防晒措施,防止皮膚灼傷,並及時補充水分。
若發生中暑,要立即讓病人脫離高溫高濕的環境,進行降溫、補水。專家提醒,大量酒精擦浴或掐人中等降暑“土辦法”並不可行。一旦中暑患者出現神志不清、昏迷等情況,需將其盡快送至醫療機構就診。(據新華社北京7月14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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