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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明確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單車

2024年12月30日11:04 |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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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成都12月30日電 (記者郭瑩)據成都市交通運輸局消息,《成都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服務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將於2025年1月19日起施行。該《實施意見》旨在完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以下簡稱“共享單車”)發展管理機制,進一步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優化車輛運力調度,提升服務能力,強化行停秩序管理,更好地滿足市民出行需求,推動行業規范發展。此外,《實施意見》還對成都市民長期以來關注的共享單車“停車難”、早晚高峰“找車難”以及共享電單車定位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資料顯示,近年來,成都市共享單車行業平穩有序發展,投放車輛100.8萬輛,日均騎行210.7萬次,有效滿足了市民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需求,與軌道、公交共同構建了全市“三網融合”綠色出行體系。

為更好地滿足早晚高峰重點區域騎行需求、提升管理服務水平,保障各方權益、強化協同共治,同時做好對共享電單車監管治理工作,成都市針對全市共享單車、共享電單車的實際情況,在《實施意見》中做了具體要求。

比如,要求針對早晚騎行高峰共享單車供需匹配問題,成都將通過在新改建軌道站點、公交樞紐站時,同步規劃建設非機動車停車設施,優化、增加共享單車停放容量﹔在總量調控、動態平衡的原則下,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高效精准調度車輛,特別是加強騎行需求量較大的重要路段和重點區域的車輛管理調度。再如,加強非機動車道、綠道等城市慢行系統建設,持續優化自行車通行條件,打造市民通勤、休閑、健身等應用場景。共享單車按要求安裝實體專用銘牌,運營企業運用衛星定位、電子圍欄等技術做好車輛投放和運維管理。對於違規投放及長期滯留的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及時回收清理,否則管理部門將依法採取處置措施,並納入企業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實施嚴格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實施意見》明確,成都市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單車。成都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由於共享電單車與共享單車服務模式和功能相同,均服務於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其2.1公裡的平均騎行距離與共享單車1.5公裡的平均騎行距離相近,屬於同質化出行方式,而且共享電單車的服務功能和方式也無法大規模取代私人自用電動自行車。共享電單車自重大、速度快,未成年人掃碼騎行、騎行不佩戴頭盔、違規搭人、亂停亂放等問題帶來嚴重安全隱患和風險。經評估,成都市共享單車100.8萬輛的規模總量已滿足總體騎行需求,與共享單車同質化的共享電單車不具必要性,故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單車。

據悉,未來,成都市將形成部門監管、企業主體、多方參與的協同治理體系。建立以區(市)縣為主體、部門協作、市區聯動的共享(電)單車長效管理機制,維護市場秩序,整治違規投放、亂停亂放等問題﹔共享單車運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規范經營管理,提升服務質量,更好地服務市民出行。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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