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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 11月起這些新規開始施行,一起來看看

2024年10月31日08:53 | 來源:四川新聞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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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四川人 11月起這些新規開始施行,一起來看看

  11月即將到來

  又有一些新規將實施

  涉及火車票報銷、消防安全、醫保等

  一起來看看

  【四川新規】

  新修訂的《四川省消防條例》將於11月1日起實施

  日前,新修訂的《四川省消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表決通過,將於11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條例》共8章76條,包括總則、消防安全責任、火災預防、消防組織、滅火救援、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並從健全多元共治的消防工作格局、強化重點領域的消防安全要求、提升政府部門的消防監管效能多方面作出部署。《條例》堅持因地制宜、立足務實管用,有效破解制約四川消防事業發展的一些瓶頸性問題。

  11月1日起,四川將13項輔助生殖項目納入醫保

  日前,四川正式印發《關於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及醫保支付政策(試行)的通知》,將“取卵術”在內的13項輔助生殖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不設起付線和乙類先行自付比例,直接按規定比例進行報銷,積極支持生育、有效緩解不孕不育患者經濟壓力。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四川發布設備更新改造地方標准,11月8日起實施

  日前,四川正式發布《企業重點用能設備更新改造規范》,這是全國首個規范重點用能設備更新改造的地方標准。其中明確了更新改造活動前期准備、過程實施和效果驗收等具體流程,細化了各部分流程的工作內容、執行標准和技術規范,提出了更新改造的對象篩選和技術路線,為四川企業重點用能設備更新換新構建了統一的市場規則,將於11月8日起正式實施。

  11月1日起,成都全面實行“肉証一碼通”

  日前,成都市農業農村局等三部門聯合印發工作通知,決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成都全面實行生豬產品“肉証一碼通”管理制度,將有效解決豬肉產品追溯存在的信息化數字化水平低、物証分離、証章易造假、全程追溯難、監管效能低等問題,為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商務、智慧蓉城城市治理等領域提供精准數據支撐,實現生豬“全程追溯、一碼通查”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成都:新修訂的井蓋管理辦法11月1日施行

  新修訂的《成都市檢查井蓋管理辦法》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全文共25條,聚焦井蓋規劃建設、日常管護等全周期管理過程,進一步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完善了標准規范,強化了井蓋設置、設計生產、井蓋保護、驗收移交等工作要求,將應急處置時限由3小時縮短至2小時。按照《辦法》,將對井蓋進行檔案管理,給井蓋建立檔案登記管理制度,井蓋管理維護主體應當建立井蓋檔案登記管理制度﹔及時將井蓋位置、類型、材質等信息錄入井蓋監管平台。

  綿陽網約車新規將於11月1日正式實施

  日前,綿陽市交通運輸局等六部門共同修訂《綿陽市城區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將於2024年11月1日正式實施。《細則》規定,擬在綿陽市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符合取得相應准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証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無暴力犯罪記錄、經考試合格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証》等條件。《細則》還對具體的網約車車輛准入技術標准有了新調整。

  樂山市畜禽水產養殖污染防治條例

  《樂山市畜禽水產養殖污染防治條例》11月1日起施行。《條例》堅持一體推進畜禽水產養殖產業高質量發展與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系統觀念,堅持立法為民,遵循鄉村發展規律,因地制宜,科學設定了政府的權力和責任、養殖者的權利和義務,將為促進養殖業實現生產清潔化、廢棄物資源化、產業模式生態化,推進樂山市養殖業污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制度支撐和法治保障。據悉,這是樂山市生態環境領域“小切口”立法又一次新的探索實踐,標志著全市畜禽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工作進入了全新的法治軌道,為促進畜禽水產養殖業轉型升級,實現可持續長遠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全國新規】

  修訂后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1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6月28日通過,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突發事件應對法》共八章,包括總則、管理與指揮體制、預防與應急准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法律責任、附則。《突發事件應對法》完善了突發事件應對管理與指揮體制,明確各方責任,設專章對管理與指揮體制作出規定,其中明確跨行政區域突發事件應對及協同應對機制﹔規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設立、組成,明確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在突發事件應對過程中發布的決定、命令、措施,與設立它的人民政府發布的決定、命令、措施具有同等效力,法律責任由設立它的人民政府承擔。

  《法規規章備案審查條例》施行

  擴大備案范圍,規范備案程序

  《法規規章備案審查條例》日前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一是完善立法目的,明確工作要求。在立法目的中增加“規范法規、規章備案審查工作,提高備案審查能力和質量”的內容。二是擴大備案范圍,規范備案程序。將浦東新區法規、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法律規定的機構制定的規章納入備案范圍,明確其報備主體。三是明確備案審查方式和審查期限,完善審查事項。將主動審查、專項審查、與其他機關備案審查工作機構開展聯合調研或者聯合審查,作為審查方式。四是細化法規規章糾錯規定。規定地方性法規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由國務院備案審查工作機構移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研究處理﹔必要時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處理。五是健全備案審查相關制度機制。2001年12月14日國務院發布的《法規規章備案條例》同時廢止。

  我國制造業領域外資准入

  限制措施實現“清零”

  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於2024年9月8日發布第23號令,全文發布《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同時廢止。2024年版全國外資准入負面清單限制措施由31條減至29條,刪除了“出版物印刷須由中方控股”,以及“禁止投資中藥飲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術的應用及中成藥保密處方產品的生產”2個條目,制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措施實現“清零”。對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管理,給予外商投資企業國民待遇。

  我國鐵路客運

  全面推廣使用電子發票

  稅務總局、財政部、國鐵集團聯合對外發布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我國鐵路客運領域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旅客不再需要打印鐵路車票(紙質報銷憑証),出行和報銷更便利。根據公告,旅客在行程結束或支付退票、改簽費用后,可通過鐵路12306網站和移動客戶端如實取得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並進行查詢、下載和打印。單位可基於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開展無紙化報銷、入賬、歸檔、存儲等業務,推動相關業務數字化轉型和“網上辦”。單位既可以通過稅務數字賬戶進行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的查詢、查驗、下載、打印和用途確認等,也可以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台查驗。單位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以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証,並按現行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電動自行車鋰離子電池

  強制性國家標准正式實施

  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起草的《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強制性國家標准已由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准委)發布,2024年11月1日正式實施。《技術規范》規定了6項單體電池的測試項目,包括標志、過充電、過放電、外部短路、熱濫用、針刺﹔22項電池組的測試項目,包括標志、靜電放電、過放電、過充電、溫度保護、外部短路、互認協同充電、數據採集、絕緣電阻、擠壓、加速度沖擊、振動、自由跌落、提把強度、阻燃性、低氣壓、過流放電、溫度循環、浸水、鹽霧、濕熱循環、熱擴散。

  11月1日后銷售不具有

  有效認証証書的電動自行車

  不予辦理登記上牌

  市場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准入及行業規范管理的公告》。《公告》提出,自2024年11月1日起,對新提出認証委托的電動自行車,應符合強制性國家標准及修改單要求,經過認証並標注認証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認証委托人可自願提前實施。各地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強化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管理,嚴格核驗銷售發票、產品合格証和強制性產品認証証書等。2024年11月1日起,對2024年10月31日前銷售的、因未完成認証變更而暫停認証証書的電動自行車可辦理登記上牌﹔對2024年11月1日后銷售的、不具有有效認証証書的電動自行車不予辦理登記上牌,並將有關線索及時移送同級市場監管部門。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施行

  確保“三不進站”和“六不出站”

  交通運輸部修訂印發《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於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規范》明確,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對進出汽車客運站候車區和發車區的人員和行李物品、車輛進行嚴格檢查,確保“三不進站”和“六不出站”。“三不進站”是指: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發車區)。“六不出站”是指:超載或違規裝載營運客車不出站、安全例行檢查不合格營運客車不出站、旅客未系安全帶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營運客車証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核簽字不出站。

  進一步明確金融租賃公司監管

  提高金融租賃公司最低注冊資本金要求

  金融監管總局修訂發布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辦法》共有9章。主要修訂內容如下:一是修改完善主要出資人制度。提高金融租賃公司最低注冊資本金要求,增強風險抵御能力﹔新增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國有金融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和境外制造業企業三類主要出資人類型﹔適當提高主要出資人的總資產、營業收入、注冊資本等市場准入標准以及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強化主要出資人的股東責任。二是強化業務分類監管。按照業務風險程度及所需專業能力差異,進一步厘清基礎業務和專項業務范圍,刪除非主業、非必要類業務,嚴格業務分級監管。三是加強公司治理監管。進一步明確了金融租賃公司黨的建設、“三會一層”、股東義務、薪酬管理、關聯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監管要求。四是強化風險管理。明確金融租賃公司資本充足、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以及重大關聯交易等方面的監管要求,優化增設部分監管指標,明確監管評級、監管強制措施等方面要求。五是規范涉外融資租賃業務。明確相關業務經營規則,明確金融租賃公司在境外設立項目公司作為專項業務進行管理。六是完善業務經營規則。

  完善受益所有人信息備案制度

  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了《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辦法》,並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據《管理辦法》,公司、合伙企業和外國公司分支機構都屬於“備案主體”。在2024年11月1日之前注冊登記的經營主體,可以在2025年11月1日前補充提交受益所有人信息﹔在2024年11月1日后新注冊的經營主體,要在相關登記注冊系統辦理設立登記時填報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辦法》同時規定,個體工商戶無需備案受益所有人信息。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及其分支機構,以及境內公司、合伙企業的分支機構暫時無需備案受益所有人。

  化妝品現場檢查可以

  以不預先告知的方式開展檢查

  國家藥監局發布了《化妝品檢查管理辦法》,《辦法》是我國化妝品監管領域第一次系統地規范化妝品檢查工作的規范性文件,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辦法》提出,現場檢查可以預先告知被檢查對象檢查安排,也可以以不預先告知的方式開展檢查。非現場檢查包括對被檢查對象提交書面材料的檢查、利用數字化技術手段開展遠程檢查等。派出檢查單位應當派出具備與檢查工作相適應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培訓經歷的檢查人員開展檢查。檢查人員應當不少於兩名。必要時,派出檢查單位可以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參加檢查工作。

  (來源:四川新聞網綜合)

(責編:羅昱、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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